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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 者: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
出  处:
发布时间:2007-06-05
字体:[增加 减小]
正  文:
发布部门: 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延政发[2007]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延安市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五日
延安市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涉及公共安全的长期性公益性事业,为切实做好2007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安全防治管理规定》和《延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延政发(2005)25号),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分布规律和2007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及2006年地质灾害概况
  我市地处黄土高原腹地,黄土地貌复杂,塬、梁、峁相间,地形破碎,沟壑纵横;气候多变,年降水不均。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育,点多面广,活动频繁,危害严重。全市共划出17个地质灾害易发区,总面积28928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8.1%。地质灾害隐患点703处,其中滑坡308处,崩塌202处,泥石流沟11条,不稳定斜坡156处,地面塌陷26处,受威胁人口19446人。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地灾防治工作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是近5年来最低的一年。全年共发生地质灾害21起,死亡5人,死亡人数较05年下降50%,直接经济损失291万元。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子长、延川、吴起、安塞、黄陵、洛川、宜川、宝塔等县区。
  二、今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市气象部门预测,2007年我市降水趋势为:初夏汛雨出现日期较常年略偏晚。预计6月下旬至7月上中旬为汛雨多雨时段,9月上旬有秋淋天气出现。预计6一10月全市降水量为282一439mm。各县区6一10月降水量分别为:子长304一344mm,吴起282一322mm,志丹305一345mm,安塞321一361mm,延川288一328mm,延长311一351mm,延安324一364mm,甘泉339一379mm,宜川325一365mm,富县339一379mm,洛川357一397mm,黄陵399一439mm,黄龙359一399mm。
  根据6一10月预测降水量预测,2007年汛期降水量较常年偏少。
  根据我市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结合全市降水趋势预测,今年全市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如下:
  (一)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区域
  1、吴起县:长城一周湾一吴起镇区段。
  2、安塞县:王家湾一坪桥一建华一真武洞一沿河湾区段。
  3、子长县:(1)石家湾一瓦窑堡一马家砭区域;(2)涧峪岔区域。
  4、延川县:清涧河以西永坪一贺家湾一马家河区段。
  5、黄陵县:店头镇沮河河谷区,仓村塬区。
  6、宜川县:英旺一壶口景区一新市河一云岩区段。
  7、洛川县:旧县一凤栖一交口河区段。
  8、宝塔区:柳林一桥沟区段(延安市中心规划区)。
  (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城镇
  延安城区,子长县瓦窑堡镇,延川县延川镇、永坪镇,延长县七里村镇、吴起县吴起镇,黄陵县桥山镇、店头镇,洛川县凤栖街道办,宜川县丹洲镇等。上述城镇人口稠密,地质环境脆弱,人类经济活动强烈,在降水、人为活动等因素下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的机率较大。
  (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交通干线
  公路:国道G210延川至宝塔区甘谷驿段;延安至安塞公路(旧路)安塞段;延安至延长公路甘谷驿至延长段;志丹县川旦公路。以上路段在修路中开山炸石,切坡取土等造成的危岩体和不稳定斜坡较多,极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公路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履行安全防治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测预警和实施治理,消除公路地质灾害隐患。
  (四)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区
  黄陵县店头煤矿区和子长县煤矿区。因地下开采煤炭资源形成采空区越来越大和采掘过程中的振动等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和滑坡等灾害的可能性逐渐加大;一些煤矿井口选址不合理,开采过程中弃土、煤渣、矸石等不合理堆放,遇暴雨可能诱发泥石流灾害。
  (五)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根据目前已掌握的威胁5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依据危害程度及危险性,从中筛选36个作为2007年市级防治方案点,对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其中12处需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详见附表)
  (六)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预测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预计2007年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段为6一10月份,其中7、8、9三个月为高发期。
  三、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公路、铁路、电力、建设、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加强隐患点监测工作,完善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防、抢、撤方案。县区、乡镇政府应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监测人员经费,保障监测队伍的稳定,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对群测群防网络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群测群防人员进行地灾知识宣传培训,全面提高防灾减灾的整体能力。对目前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责任和监测人,要按照《延安市地质灾害监测方案》的要求,做好监测记录。对威胁30人以上的隐患点,由国土资源部门指导防治责任单位制定具体的监测和防、抢、撤方案,签订防灾安全责任书,其中威胁50人以上的隐患点防、抢、撤方案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频率不得低于《延安市地质灾害监测方案》的要求,要特别注意雨后随时检查监测,及时掌握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情况,捕捉灾害发生的前兆信息,做出适当的预报预警,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延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一2015年)》要求,对目前掌握的稳定性差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计划地进行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地质灾害危险区居民的搬迁,应同扶贫移民搬迁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国债以工代赈资金、扶贫帮困异地搬迁资金(“1+5”工程)和黄河沿岸移民搬迁资金(“1+2”工程)对边远偏僻、不宜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居民实施搬迁。根据《规划》,今年各县区实施搬迁的任务是:吴起8处,志丹6处,安塞3处,子长12处,延川4处,延长3处,宝塔区1处,甘泉1处,富县8处,宜川3处,洛川1处,黄陵4处,黄龙2处。威胁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矿山旅游景点、输油(汽)管道等设施或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或危及单位负责监测防治。
  (四)进一步规范人类工程活动,遏制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势头。规范人类工程活动,是源头防止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途径。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新建开发区和城镇新区建设,在项目选址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末开展评估的,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在规范人类工程活动方面,一是加强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要搞好部门之间的协调,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安全的地质环境保障。二是与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社区)密切合作,对村(居)民修窑建房和一般工程项目,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界定。三是与城建规划部门配合,对在斜坡地带和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建设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规定做好评估结果的备案工作。
  (五)严格三项制度,实行责任追究。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和险情巡查三项制度,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瞒灾不报,要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一是认真落实汛期(6月1日一10月31日)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制度,按时开通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通讯网络。市级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室设在延安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值班电话、传真:0911-2116039,值班手机:13700210235。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在6月1日前落实好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配备必要的通讯联络设备,做好值班记录。在汛期县、市值班室每天至少通报一次情况;二是严格执行灾情速报制度。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一旦发生灾情,要迅速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并就灾情发生原因展开调查,同时,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对灾情逐级上报;三是严格执行汛期险情巡查制度,对已调查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回检查,对新查出的隐患点,及时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并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监测责任单位、监测人等发现临灾险情立即向当地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命令,采取果断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全。
  (六)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交通、建设、民政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信息交流。气象部门要向地质灾害主管部门提供大雨以上降水信息,或连阴雨或中雨以上降水预报,全市各气象站日、旬、月降水量统计,全年长、中期预报、汛期6一10月每日的天气预报、汛期每次(日)降水量等信息。为制定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和抢险救灾提供气象信息保障。
  (七)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近年来,我市各等级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发生呈上升趋势。因此,各级交通道路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检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对检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积极采取治理措施,未治理前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和监测预警人员.新修公路应避免出现高陡边坡,对公路建设已形成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危岩体等采取消坡减载、设置坡面防护系统等相应措施,切实履行好道路交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的责任。
  (八)落实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今年市财政按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延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一2015年)》的要求,将50万元地质灾害日常防治经费直接划拨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用于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置和汛前排查、汛期值班、巡查、重要隐患点监测预警等日常工作。县区财政也应对地质灾害监测防治部门的工作经费给予倾斜,并将监测人员的劳务报酬一并列入财政预算,以维持监测人员队伍的稳定,保障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巡回检查计划
  市国土资源局将于6月开始,组织力量分南北两片对全市各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回检查。
  南片:延安→宜川→黄龙→黄陵→洛川→富县→甘泉
  北片:延安→吴起→志丹→安塞→子长→延川→延长
  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汛前排查,落实各项制度,夯实监测责任,完善防御措施,进一步加强汛期巡回检查,增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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