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古人对话
 大道之不行也久矣!士不可以不宏毅,任重而道远。 

2005-04-26 Tue

敢与天碰硬的明代潮河川“报废”工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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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洪钟主持的“开山洞”工程
弘治十一年(1498年)四月,“升福建左布政使洪钟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整饬蓟州等处边备,兼巡抚顺天等府”。
洪钟刚一上任,古北口便发生了蒙古部落劫掠事件。
“七月丁巳,虏入密云古北口,边民被杀者二人,掠去者二十一人。分守右参将吴玉、兵备副使张琏等自劾,且请治提调指挥宗琇等失于防御之罪……”。
洪钟经过周密策划,于十二月上奏道:“潮河川去京师仅二百里,居两山之间,阔约百余丈。每夏秋山水涨溢,则汪洋巨浸,水退则坦然平路,虏可擁众而入。臣往往欲置城凿渠,以地皆流沙,艰于疏凿而止。今相度其地,宜请于本关之东三里许第二、第三两寨之间,其山外高内低约余二丈,凿为两渠,以杀水势。复于口外斜砌石堰,使水由川中行。仍于石堰之内筑立外关一座,以百人防守,使虏不得冲突。下兵部议,谓所言可行”,弘治皇帝批准了这个计划。
弘治十三年,该工程在进行中,发生了山体滑塌事件,压死数百军民。监察御史戈福上奏弹劾洪钟,言辞激烈:“巡抚永平等处都御史洪钟修理潮河川,岁久无功,致使山石崩坠,压死军民数百。乞差科道官体访洪钟所凿山口及压死几何,即赐罢黜,以谢死者之家”。
弘治十四年五月,监察御史张烜认为该工程在长城以内,且建造时间太长,没有多大意义,要求停止。皇帝下旨:“潮河川工程即前有旨,其不必停”。这是对洪钟最大的信任,也是对这项工程抱有很大希望。
六月,洪钟上奏朝廷,称潮河川工成:“旧河水势分泄,可免冲决。砌城筑台,可御虏寇。又所砌墙内得地数百顷,可拨军士承种,以益边储”。
同时还报告说:“……于蓟州、永平、山海一带修筑长城五万余丈,堤岸三百余里,墙堡亦以百计,欲乞差官阅视加赏”。于是,皇帝派司礼太监李璋、工部右侍郎张达前往潮河川阅视。
八月,张达等人阅视回来报告:“御使洪钟,初欲凿川报国,希成大功,然所凿石洞上宽下窄,仅泄小水。夏秋水溢石堕,仍循故道。其称得地数百顷,亦近边墙,地多沙石,耕种非宜。若其修筑川内大小石城边墩堡并山海关一带长城,俱有成绩,钟之用心,亦可嘉也”。
我实地探查过,发现洪钟凿开的山渠要高出潮河许多,我认为就是“仅泄小水”都不太可能。除非当时的水势极大,要高出现在(冬季)的水位二十米上下。我考虑,张达等人为洪钟开脱有两种可能,一是为洪钟的精神所感动,或者,干脆接受了贿赂。
同月,兵科官员屈伸上奏,怒斥洪钟欺君罔上,力陈洪钟三大罪状,要求逮捕治罪。京城六部许多大臣也联名上奏,弹劾洪钟,同时要求治张达等人“回护欺罔”之罪。
大概皇帝念洪钟修造长城有功,对其仅给予了很轻的处罚:“诏罚钟俸两月”。
修建了三年的潮河川工程,在一片斥责声中就此收场,成为了报废的“半拉子”工程。
几年后,洪钟被调往南方平定叛乱。

图一:山渠口外的潮河,倒象是一片湿地
图二:口内被水冲击的沙丘,(脚印是我的)渠开始向北走(左手)。






诗书于 2005-04-26 22:33:36 发表在分类:明边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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