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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抹黑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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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正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到来前夕,全国上下都在筹备纪念活动的时候,两宗离奇的民事诉讼案件在北京的两家区级“人民法院”开庭。这两宗“案件”就是《炎黄春秋》杂志的前任“执行主编”洪振快和黄钟诉学者梅新育和郭松民“侵权”案。追根朔源,则是洪振快在《炎黄春秋》杂志上发表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以下简称《细节》)。
  《细节》所列的第一个问题是“在何处跳崖?”。《细节》作者通过罗列数十年间,有关狼牙五壮士的一些文章、报道等中出现的地名,“至今仍是一团迷雾,存有两个说法:一个说法是在狼牙山顶峰棋盘坨,另一个说法则是在小莲花峰”。
  有必要给《细节》作者普及一下地名常识
  在地理学和社会学上,地名的第一属性:人类赋予的,而不是本身自有或天然的,这种赋予从历史发展看,经历了从当地少数人使用到逐渐为众人所知直至被社会大众广泛使用的过程。人类为了生产和生活需要命名了地名,地名的基本要素就是层次化。“北京”和“半截胡同”都是地名,但是它们在地名序列中的位置层次截然不同,这是人类生活的最基本常识。可偏偏有人可能真不懂,也可能装不懂,把“北京”和“半截胡同”等量齐观并列起来:你这衣服是在“北京”买的?还是在“半截胡同”买的?这是智障人士可能臆想的问题。
  在狼牙山战斗中,一团七连担任掩护主力和群众转移任务,就是沿着盘坨路阻击敌人。当七连撤出战斗时,六班战士为了不暴露主力和群众的撤离方向,毅然把敌人引向棋盘坨高峰上的绝路。战斗的最后,五壮士在一处绝壁。这个山头属于狼牙山众多山头中的一个,在太行山区数不胜数。这些小山头多数没有名字,即使今天户外旅行者指着一个小山向老乡打问山的名字,老乡也往往回答:没有名,就是山吗。五壮士最后战斗的小山峰有名字,今天人们知道叫“小莲花峰”。正如地名属性所指,“小莲花峰”一类地名是“当地少数人使用”,属于乡民俗成的地名,外界人不知道完全正常,所以在报道中强调着重棋盘坨天经地义,如早期的报道《棋盘陀上的五个“神兵”》题目就用的非常好。而“小莲花峰”之所以能够进入人们的视野,也是靠葛振林等抗战前辈对战斗过程的回忆,通过当地老乡的介绍,五壮士跳崖的的山头有一个乡土地名“小莲花峰”。这本来是对五壮士战斗经过认知的一个正常过程,洪振快却臆造出一个跳崖地点的“细节分歧”。2014年3月,马航M370航班失事,数十个国家参与寻找,到现在也只能基本确定是在南印度洋上空失事,精确地点仍未找到。如果将来某一天在某条海沟中找到飞机残骸,洪振快是不是会在北京的办公楼里,喝着咖啡,吹着空调,再攒一篇《MH370的细节分析》呢?
  
  《细节》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是“跳崖是怎么跳的”?
  《细节》引述1995年《羊城晚报》上的一篇文章《壮歌重唱狼牙山》中的一句话“发现”了葛振林和宋学义不是“跳崖”,而是“溜崖”。为了增加“溜崖”说的份量,《细节》特别指出给《羊城晚报》提供材料的是当时一分区一团政委陈海涵的夫人陈逊。这却恰恰暴露了《细节》作者军事和军史知识的欠缺。实际上1941年当日军发起大扫荡时,8月下旬一分区一团政委陈海涵、副团长宋玉琳就率领团主力去阜平执行保卫晋察冀军区总部的任务。而陈逊所在的战线剧团则随战斗部队突围,所以1941年9月25日,五壮士在狼牙山棋盘坨与日寇作战时,陈海涵和陈逊两位前辈都不在现场,他们叙述的也是听来的二手线索。
  自古以来,中华志士侠女舍身跳崖者并非个例。河北省赤城县北18千米处有“舍身崖”,县志记载“明‘土木之变’,仓上堡千户田坤战殁,其女投崖自靖于此”。说的是明正统十四年(1449)蒙古瓦剌部与明军战事中,明军千总田坤战死,其女率众继续战斗,最后寡不敌众,被瓦剌军围困在山崖上,田女不甘被俘受辱,毅然跳崖自尽。乡人敬之,在舍身崖下刻“舍身大士”画像,祭奉至今。后人作《烈女赞》:“舍身难,舍身成义尤难,女子尤难。噫嘻!冰霜之节,铁古之坚,凛凛烈烈,流芳万年!”。公元1279年(元至元十六年,南宋祥兴二年),宋朝军与蒙古军在厓山(今广东新会南崖门镇)进行的大规模海战,世称厓山海战。在最后时刻,南宋军全军覆灭。宋左丞相陆秀夫背负幼帝赵昺跳下悬崖,赴海而死。明瞿佑《历代诗话》评曰:“余观卷中所载,如谓陆秀夫殉国,家铉翁(注1)持节,汪水云(注2)赐还,实足以丑奸臣,壮义士”。千百年来,人们对田氏女、陆秀夫这样的以身许国,殉国难者崇敬有加,崇其气节,敬其忠烈,从未闻有“考证”他们是“跳崖”还是“溜崖”的。偏偏到了当代,《细节》的作者偏好一口,“研究”起抗战烈士的“跳”和“溜”来了。“崖”在词典中解释为“陡立的山边:山崖,悬崖”。洪振快最好补补中学物理课程,同时举一个例子,那个地方的悬崖可以“溜”下去。要是举不出来,别怪别人说你造谣。洪振快还盗链了别人拍摄的小莲花峰照片,那么也请指着盗链的照片说说哪个地方是“跳”,哪个地方是“溜”。

  《细节》的第三个问题是“敌我双方的伤亡数量”。
  这个问题没有必要花费时间详述了,因为《细节》的文字本身就混乱不堪。首先关于七连和五壮士的当面之敌,《细节》作者也承认日军死伤百余人,所以无需多言。随后《细节》笔锋一转,说到晋察冀边区反扫荡作战的战果,并且引用《华北治安战》中的日军第110师团的资料报告,结论是“日方提供的数字则大不一样”。这说明《细节》作者连1941年秋季日军对晋察冀边区“肃正作战”的战场态势都不动懂,对日军的参战人数都不知道,对日军的建制都不明白,还有什么可讨论的呢?至于除了110师团,日军还有那些师团、旅团投入“扫荡”?请《细节》作者自己查清楚再来说话。

  《细节》的第四个问题是“五壮士”是否拔了群众的萝卜。
  人们不便于点明讨论“拔萝卜”“细节”讨论的目的是什么,但其实结果很清楚:拔了萝卜就违反纪律;不拔萝卜就渴死,饿死八路军。这可能就是搅“细节”的人想要看到的吧。想用八路军颁布执行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来困死八路军?想什么呢?
  这里需要向《细节》作者再普及一下军事和战时知识,任何现代国家和军队都有《战时动员法》《紧急状态法》一类法规,用于动员全体国民(汉奸不含)力量支援战争,共度民族危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十章 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是国家在国防动员态势下征用民用物资的法律条规。战时,根据战争需要,民用飞机、火车、汽车、工厂,医院等等,均在征用之列,粮食和蔬菜(含萝卜)也不例外。 
  往远了看,在抗日战争期间,民国政府颁布《国家总动员法》:
  第 1 条 国民政府于战时,为集中运用全国之人力、物力,加强国防力量,贯澈抗战目的,制定国家总动员法。
  第 3条 本法称国家总动员物资,系指左列各款而言:
  一兵器、弹药及其他军用材料。二粮食、饲料及被服品料。
  根据上述国家法律法规,请《细节》作者解释一下,狼牙山五壮士在对日激烈战斗中“征用”民间几个萝卜,你有什么资格可以叽叽歪歪?
  至于八路军战士如何在残酷的战争环境下恪守军纪,爱护人民,日军的《华北治安战》中倒记录在案,日军总结的“教训和意见”中说“在共军方面,为了争取民众的支持,对军纪的要求极为严格。例如在行军中,有人摘了路旁树上的梨子给在押的俘虏,俘虏拒绝接受,并说农民的东西不能随便吃”。这段文字是日军记载,以日军的口气描述,说的是八路军战士即使被俘了,也不肯吃农民树上的梨子。请洪振快睁大眼睛看看,连侵华日军都感触于八路军的军纪,而你一中国人却打足精神搬弄五壮士在战斗中是否拔了萝卜,你是否有愧于“中国人”这三个字,你总不能连日本兵都不如,是吧?
  
  如果说《细节》一文对提出“在何处跳崖”“溜崖”“拔萝卜”的目的还遮遮掩掩的话,那么在2015年5月,洪振快的另一篇文字则撕去了伪装,赤膊上阵了。在该文字结尾最后一句,洪振快诘问道:“《晋察冀日报》为何在事件刚刚发生不久后的30多日,违反新闻通讯应该真实的基本要求,做出不实的报道?”。声称关于五壮士的最早报道“违反新闻通讯应该真实的基本要求,做出不实的报道”,从而妄图彻底否定狼牙山五壮士,这才是洪振快的真实目的。真是图穷匕首见,却又自不量力。
  按洪振快的意思,在1941年的9,10月份,当时《晋察冀日报》的战地记者就得考证“跳崖和溜崖”“拔萝卜”等等,否则就是“违反新闻通讯”真实,就是“不实的报道”。真是笑话,你洪振快知道1941年边区军民反扫荡进行到什么时间吗?知道当时八路军和日军的部队部署和作战区域吗?知道日寇在根据地持续制造惨案吗?不是看扁了你洪振快,也不为难你退回到1941年,就是现在,给你一个月时间,你去狼牙山调查一下五坨三十六峰,逐一标出地点名称,你都干不了。只怕还没爬到到棋盘陀,(别坐索道啊,自己爬),就腿软心颤,打道颠回北京了。
  洪振快,请你记住你是抗日战争胜利成果的受益者,面对抗战先烈,请扪心自问,摸摸良心,如果有的话。
  狼牙山五壮士的抗战英雄史迹已经流传70多年,必将世代传颂下去。污蔑抹黑抗战烈士不过是泛起的一点点污泥浊水,始作俑者可记得:“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2015年5月16日

本贴最后一次由老普修改于2015-05-16 17: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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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老普2015-05-16 17:30:56发表


国防部网站上的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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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老郑2015-05-23 15:12:36发表


《解放军报》——捍卫我们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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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我们的英雄

2015-05-22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陈先义

英雄是民族的脊梁,英雄主义精神是人民军队能打仗、打胜仗的重要支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居心叵测者屡屡对人民军队著名英模肆意进行歪曲抹黑,在互联网上成为舆论焦点,引起大多数网民的极大愤慨,也引起众多有识之士的深沉思考。当下,我们应当怎样对待英雄、捍卫英雄?怎样发挥英雄在砥砺民族精神中的巨大作用?本报今日第九版推出“强军文化论·军事文化名家的时代思考”专栏文章《捍卫我们的英雄》

习主席强调:“中国共产党人不是历史虚无主义者,也不是文化虚无主义者”。这是谆谆告诫,也是严正宣示。

一段时间以来,在一些居心叵测的人操纵下,历史虚无主义与文化虚无主义的错误思潮呈现泛滥之势。特别是对人民军队英雄人物的抹黑言论屡屡成为舆论焦点,反复挑战人们的心理底线。在这种乱象之下,许多有识之士发出难以遏制的怒吼!

英雄是民族的脊梁,英雄主义精神是人民军队能打仗打胜仗的重要支撑。从根本上说,敌对势力诋毁我们的英雄人物,就是妄想动摇人民军队的基石、摧垮部队的英雄气、销蚀军人的崇高信仰。其险恶用心,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但是,对于那些匪夷所思的谎言,为什么还有人将信将疑?为什么有的人甚至跟风传讹?对此,我们应该保持高度警惕。

——编 者

1、敌对势力对我国搞“颜色革命”的惯用手法,就是拿我们的英雄开刀,恶搞我们的英雄

我们为之自豪和敬仰的英雄人物,我们作为主流价值观重要内容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难道到了需要理论捍卫的程度了吗?此话绝非危言耸听。

一段时期以来,有人借助我国相对宽松的舆论环境,时时发出与主流价值观极不和谐的声音。其中重要表现就是丑化领袖、颠覆英雄、消解崇高、解构历史,挑战社会道德的底线。如果把这样的事件放在国际大背景下来看,就会发现它并非孤立。

近些年来,西方世界推动的“颜色革命”在不少国家可以说屡屡得手,就像表演多米诺骨牌一样搅得全球许多地方鸡犬不宁。纵观这其中每一个国家政权的垮台,有一个基本的规律,就是军队先出问题。

敌对势力对我国搞“颜色革命”依然故伎重演,在军队身上打主意。在不断鼓噪叫嚣“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的同时,还以他们惯用的手法拿我们的英雄开刀,恶搞我们的英雄。其目的很明确,那就是企图让我们党和人民与历史切割,企图让社会大众放弃思想和精神的最后防线、放弃我们曾经坚守的信仰和真理、放弃我们对领袖和英雄的敬仰,走上“去英雄化”的不归路。

2、捍卫英雄绝对不是一种杞人之忧,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斗争

欲灭其国,先毁其史。这是从古至今的一条规律。

早在19世纪80年代,恩格斯就一针见血地指出:“资产阶级把一切都变成商品,对历史学也是如此。资产阶级的本性,它生存的条件,就是要伪造一切商品,因而也要伪造历史。伪造得最符合资产阶级利益的历史著作,所获得的报酬也最多。”对这一点,法国哲学家福柯说得更加明白:“谁控制了人们的记忆,谁就控制了人们的行为的脉动。”

1945年,“二战”刚刚结束,西方势力就开始了这个“控制人们记忆”的研究和实践。时任美国情报部门高官的艾伦·杜勒斯直言不讳地说:“我们将拿出所有黄金和全部物质力量,把他们塑造成我们需要的样子,让他们听我们的,让他们不知不觉地改变他们的价值观念。这个办法比枪炮更要管用。”这个言论,后来被他与他担任美国国务卿的哥哥约翰·杜勒斯加以全面完善,共同创造和形成了西方世界著名的“和平演变”理论。

上个世纪90年代,苏联解体。西方世界在这个重大行动中的重要手段就是先利用各种媒体丑化苏联党的主要领袖和战争英雄。

这是一件令很多俄罗斯人至今都痛心的往事。

那是1941年冬天一个寒冷的夜晚,莫斯科附近一个普通农庄,德国军人抓住了一个放火烧德军马厩的年轻女孩。风雪寒冬,尽管女孩弱不禁风,但法西斯德军依然对她进行了严刑拷打。毒刑之下,女孩毫不屈服,对敌人昂然报以冰冷的眼神。最后德军在白雪皑皑的广场上对这位18岁的女孩处以绞刑。当一条粗大的绳索套上女孩的脖颈时,女孩挣扎着高喊:“斗争啊,同志们!别胆怯,最后的胜利一定是属于我们的!”罪恶的德军踢开了女孩脚下的木箱,女孩英勇就义。

这个女孩的名字叫卓娅,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都在小学课本上读过记述卓娅事迹的名篇《卓娅和舒拉的故事》。如果讲战果,卓娅的成就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她却感染了整个苏联,从统帅到士兵都愤慨万分,从内心发出为卓娅复仇的呐喊。1942年2月,经过斯大林和最高苏维埃批准,授予卓娅“苏联英雄”的光荣称号。

然而,在卓娅牺牲50年后,苏联解体前夕,这个曾经被作为圣女崇敬的英雄却再次被推上了“绞刑架”。不过,这次“行刑”的刽子手不再是德军法西斯,而是西方敌对势力和国内投降卖国的知识分子。一篇由西方参与炮制、由苏联人撰写、在媒体公开发表的所谓解读真相的文章震惊了整个苏联。文章用诡辩的手法,称卓娅当年烧的不是德军马厩,而是普通老百姓的民房,是当时愤怒的村民把她抓住后扭送给德军的。一些不怀好意的人进一步推波助澜,编造了卓娅曾经是精神病患者的谎言,说只有精神病患者才那么无畏。甚至进一步污蔑说连卓娅的尸体照片,都是奉斯大林之命为宣传需要伪造摆拍的。一个在苏联人民心目中的英雄,在谎言的淹没中轰然倒地。整个苏联在谎言中由惊讶到徘徊到动摇。

与此同时,恶搞英雄的暗潮在各种媒体上涌动。苏军一批著名的战斗英雄,如世人皆知的关键时刻与敌人同归于尽的大英雄马特洛索夫等,被说成是人为编造的谎言。甚至连列宁都被贴上了德国间谍的标签。在一阵阵毁灭英雄的恶潮中,一个个二战中的英雄被无端诬陷和攻击。

历史是如此惊人的相似。几十年以后,当年卓娅这个苏联女英雄的惨痛遭遇,在中国又一次被如法炮制。

2007年,一个受到毛泽东题词表扬的中国山西省文水县的女孩遭到了与卓娅同样的命运,这个女孩的名字叫刘胡兰。这一年是这位被称为“圣女”的英雄就义60周年,有关单位准备组织祭奠活动。突然,一家不良媒体刊文对女英雄事迹做出了另类解读,说当年对刘胡兰动铡刀的刽子手并不是阎匪,而是刘胡兰同村的乡亲。这几乎同当年卓娅的遭遇如出一辙。此言一出,舆论大哗,社会一片诧异。此时,当年的见证者挺身而出,以亲眼所见愤怒驳斥了谎言制造者的卑鄙无耻,告诉社会对刘胡兰用铡刀行刑的刽子手是阎匪和对共产党有深仇大恨的所谓“复仇队”共同所为。其实,对刘胡兰行刑者的身份并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是在纪念女英雄的特殊时间,抛出这样一个异端邪说,足见其背后势力用心险恶。

英雄刘胡兰并非个例。一段时间内,恶搞英雄几乎成为一种时尚。我们民族的许多英雄人物一个又一个地接连被恶意糟蹋。

事迹曾经进入中小学课本、手托炸药包的英雄董存瑞,几乎与英雄刘胡兰一起被人恶搞。有人公开撰文,说董存瑞的事迹是作者根据一些蛛丝马迹编造的,根本不存在。此时,几位董存瑞当年的战友虽然已经都是耄耋老人,他们知道后拍案而起,用亲身经历愤怒驳斥。

更有甚者,打着“追求真相”的名义,对上甘岭的特级英雄黄继光公开提出质疑,认为用“粗浅的物理分析方法”就可以证明,堵枪眼的事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很可能是记者为了哗众取宠的杜撰。否则,黄继光就是一个傻子,神经是有问题的。有人进而用恶搞的方式编顺口溜诋毁黄继光,说“枪炮基本不用,炸药基本失灵,全军爬着不动,围观一人玩命”。这种对英雄极大伤害的说法,竟然成为某些人调侃时引以为乐的谈资。事实真相是,在黄继光和他的战友经历的那场作战当中,黄继光所在的15军135团六连的官兵几乎全部阵亡了,重伤生还的战友万福来战后听说黄继光仅仅追授“二级英雄”时大为不解,他上述陈情,以亲眼所见讲述黄继光堵枪眼的伟大壮举,后来才有了黄继光被追授“特级英雄”称号。我们这样一个被后辈奉为“军神”的英雄形象,就这样被他们肆意践踏。

还有,为了潜伏被活活烧死的邱少云被人质疑是违背生理学常识,群体英雄狼牙山五壮士被说成是行窃乡里的土匪,至于助人为乐的雷锋更是被无端抹黑,无私奉献的焦裕禄也被随意丑化……有人愤怒地大声疾呼:我们到底还有多少英雄没被糟蹋!

捍卫英雄绝对不是一种杞人之忧,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斗争。捍卫英雄,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刻不容缓的任务。

3、敌对势力诋毁我们英雄的根本原因在于,英雄主义精神是人民军队克敌制胜的法宝、是打败一切侵略者的力量之源

从一定意义和范围讲,敌人比我们“强大”的只有一点,那就是他们可以不顾人类起码的良知与道德,用谣言这一极其卑鄙的武器打击对手,并用“强大的资本”给这些谣言和攻击插上翅膀,散布在全球的各个角落。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国内那些恶搞英雄、丑化领袖的文章,绝大多数是最先在境外报刊上发表的。

这一令人触目惊心的事实不能不让我们提出这样的疑问,国内外的敌对势力为什么如此痛恨和仇视我们的英雄?他们为什么把诋毁英雄和英雄主义精神当作他们颜色革命的重要战略?答案没有别的,就是因为英雄主义精神是人民军队克敌制胜的法宝,是打败一切侵略者的力量之源。

这就不能不让我们对英雄主义精神做一次解读和回望。

什么是英雄主义,我们与西方自然有不同的认知。

有段时间,美国一位曾经历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的将军的谈话在网络媒体上风传。他在与中国将军进行学术交流时毫不隐讳地说,我们美军并不怕你们中国的现代化,也不怕你们有多少尖端武器,因为不管你们发展多快,赶超美国尚需时日。我们最怕的是,你们在战争中依然运用毛泽东的战法。

什么是毛泽东战法?

对此,我们还是听听这个美国将军的解读吧!这个美国将军在“二战”中曾经与德国、日本两个轴心国军队都交过手,但在朝鲜停战后他回忆说,对德作战,对日作战,我曾经被德国和日本军人的顽强和拼命精神所震撼,但在朝鲜和中国志愿军真正交手后,我才知道德国、日本军人与中国军人的牺牲精神相比,那些德日军人不过是法西斯的殉葬品,充其量只能叫做垂死顽抗和挣扎。中国军人面对美军的火力网,可以第一波倒下,第二波跨过尸体即刻冲上,还有第三波、第四波,他们那种冲锋的勇敢和姿态,不像是因为命令……我认为他们有信仰,有我们无法理解的精神。

同样也是发生在朝鲜战场,一个美军师长曾经为一个中国士兵所震撼。因为他倾全师之力,作战对象仅仅是一个中国士兵。那是1951年夏天,我军一个名叫谭秉云的士兵,凭自己一个人,1支枪,3颗手雷,整整把美军的第二师堵截了8个小时,成功掩护了我大部队的安全转移,他创造的简直就是世界战争奇迹。后来这个美军师长听说他的敌人不过一个中国士兵时,他简直无法相信这个士兵创造的奇迹。

这个士兵来自今天的重庆江津。1999年国庆大阅兵,这位当年的战斗英雄被请上了天安门城楼。面对我坦克装甲战车轰隆隆驶过天安门的场景,这位76岁的老英雄泪水涟涟。坦克连着他的军旅人生。朝鲜战场上,他就是靠接连炸毁敌人3辆坦克挡住道路,生生把敌人堵了8个小时,掩护了我大部队的安全转移。这是真正的英雄。

英雄主义精神,不仅意味着牺牲流血,更彰显着人间罕见的顽强意志。在美国华盛顿有一座朝鲜战争纪念公园,大草坪上,竖立了一群身着白色战袍的军人雕像。据说这个雕像依据的素材和要表达的内容,是朝鲜的长津湖之战。这是惊动美国总统的一次作战,因为这次作战,美军现代化装备的王牌第一师险些被我全歼。当时,我志愿军第9兵团把这个师包围,只部署一个连在一个敌人插翅难飞的险要隘口堵截残敌。

然而,关键时刻,在一股残敌从这个隘口逃跑时,这个奉命堵击残敌的连队竟然一枪未发,少数残敌竟然逃出了包围圈。怒火万丈的团长来到隘口,准备狠狠惩罚这个连长。但他发现,整个连队100多号人依然在阻击的位置据枪伏地,保持着瞄准射击的姿势。仔细看时,100多号人已经在极度严寒的雪地上停止呼吸,他们被活活冻死了,成了披着雪花的冰雕。

望着如此惨烈的景象,这位团长跪伏雪地,嚎啕痛哭。这些来自江南水乡的年轻战士,没有牺牲在美军的枪口下,却被严寒、饥饿夺去了生命。他们中的多数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大雪,他们甚至来不及等到后勤发下棉装就紧急上了前线,身上穿的衣服远远不能御寒,有的战士怕冻坏双脚,只能用朝鲜老乡玉米地里的玉米须填在鞋里。就是在这样极度艰苦的环境下,他们与敌人展开了殊死的决战,让不可一世的美军在具有优势装备和供给的情况下,付出了惨重代价。

据说,骄横的美国悍将李奇微后来听说这件事后感慨万端,在办公桌上写下一行大字:向中国军人致敬!而也在此时,著名军事家蒙哥马利以坚定无比的口气告诫全世界的军人:只有傻瓜,才会选择在地面上跟中国军队交手。中国军人的英勇精神,可以说是世界奇迹,他们永远都是东方之谜。解读这个东方之谜的答案,只有两个字:信仰。

是的,英雄主义精神源于信仰。有了信仰,便可以视死如归。有了信仰,便可以无所畏惧。有了信仰,便能催生无穷的勇敢和智慧。有了信仰,可以爬雪山过草地,可以吃草根嚼皮带,可以用双脚丈量两万五千里漫漫征途。有了信仰,可以用小米加步枪苦战8年血雨腥风,打败日本强盗。有了信仰,可以3年消灭800万国民党军。有了信仰,可以凭一把炒面一把雪,最终打败武装到牙齿的以美国为代表的联合国军。

“为了理想和信仰,英雄们慷慨赴死”,今天听来似乎显得有点像政治口号,而当年我们的先辈们却是用生命来诠释这句充满英雄气概的格言的内涵。正是有了这一以贯之的英雄气概,我们的队伍才一往无前、所向披靡。

如今,靠文墨留下的英雄故事相对于人民军队历史上涌现的数不胜数的英雄壮举,可以说是沧海一粟。因为挺胸面对枪口,昂然应对苦难,在人民军队的历史上是军人的常态。人民军队将近90年的历史,就是一部英雄史。

狼牙山五壮士的故事,人们并不陌生,但是类似的故事,在当年我们的队伍里,可以说是寻常故事。就在狼牙山五壮士的故事发生的同年,在河北涉县有一个七壮士的故事,不过因为故事相同,当时又受环境局限,未作宣传罢了。几乎与董存瑞故事发生的同时,也是在河北,离隆化不远的密云(时属河北省),那年也有过同样的一幕。1948年,密云县城,国民党号称固若金汤之地,四野某部八连负责攻打城门前的一座碉堡,八连组成12名爆破组负责攻打。12名爆破手一个倒下去,接着另一个上来,面对敌人的重机枪射出的子弹,战士们没有丝毫犹豫和徘徊,眼看11名爆破手相继牺牲在碉堡前,第12名爆破手王挺发奋起向前,背起炸药包冲向敌人碉堡,在与董存瑞炸碉堡的同样时间——1948年,同样的地点——冀东,爆破手王挺发用与董存瑞同样的壮举,演绎了与董存瑞同样悲壮的故事,用身体作支点炸毁了敌人的碉堡,为密云城的解放开辟了道路。

当今世界没有任何一支军队,像我军这样,为人民利益舍身赴死。长征出发时红四方面军曾经有近10万红军,可到达陕北才剩下3万多人。八年抗战,我党领导的革命武装伤亡60多万人。解放战争,26万子弟兵牺牲在五星红旗升起的前夜。新中国成立后,又有30多万官兵为人民光荣献身。从1921到1949年,为祖国解放牺牲的共产党员有名有姓的就多达379万人。

翻开我军的历史,没有重金悬赏,没有严刑峻法,更没有杀气腾腾的督战队,但是我军官兵在祖国召唤的时候,义不容辞地挺身而出,完成从士兵到英雄豪杰的升华。这样的升华,就是中国军人的英雄主义精神。

这样的升华可以使董存瑞毫无惧色地单手托起已经点燃导火索的炸药包;这样的升华可以让黄继光奋然一跃,扑向喷着火舌的美军机关枪;这样的升华,可以让邱少云在熊熊烈火烧身时稳如泰山;这样的升华,可以在今天这个时代每当洪流袭来时用脊梁筑起抗洪的堤坝;这样的升华,可以在人民遭难时用被废墟划得血淋淋的手指去挖水泥板下奄奄一息的生命。

4、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应当对我们的英雄心存一份敬重,这是不可触碰的道德底线,它彰显的是一个民族对自身历史的尊重

军队靠什么打胜仗?当然离不开现代化的装备,离不开军队现代化建设,但是不管将来怎么发展,不管我们的武器装备怎么进步,我们的英雄主义传统始终是我们永不言弃的传家法宝,始终是我们军人最宝贵的品质。

在今天这样一个价值取向多元化的时代,我们不能不承认,受各种各样的社会思潮影响, 我们一向秉持的英雄观正在不断接受考验,很多人对英雄的理解也常常发生偏移和动摇。更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了追求点击率,常用的手法便是拿英雄开涮,拿经典说事,好像不如此就不能显示自己的时尚和深沉。殊不知,在这些人毫不费力地收取名利的同时,不仅搅乱了大众的视听判断,也降低和损害了自己的道德操守,在无形中已经起到助纣为虐的作用。

对待英雄的态度,历来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话题。它体现的是一个民族的政治自信和文化自信。我国著名文学家郁达夫在上个世纪初纪念鲁迅先生的文章里曾这样写到:“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民族,而一个拥有英雄却不知道爱戴他、拥护他的民族则更加可悲。”毛泽东是我们的开国领袖,同时也是为世界敬仰的民族英雄。他和那些为了建立和建设新中国付出鲜血和生命的英雄们,理当受到我们世世代代的景仰和爱戴。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应当对我们的英雄心存一份敬重,这是不可触碰的道德底线,它彰显的是一个民族对自身历史的尊重。

当今世界,很多国家和民族,对于亵渎和贬损英雄的行为都是不能允许的。

众所周知,在法国,圣女贞德是法兰西民族的英雄,对这位17岁带兵出征、19岁英勇牺牲、为挽救法兰西作出巨大贡献的女英雄,法国人历来认为是他们整个民族的骄傲,对她的任何调侃和不恭,都被看作是犯罪的极端行为;在印度,甘地被尊称为圣雄,如果有谁胆敢对甘地指手画脚,普通百姓都会把他看作是大逆不道的疯子和罪犯;在美国,马丁·路德·金是反抗种族压迫和种族歧视的无畏战士和精神领袖,在美国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场合,对马丁·路德·金的不敬都会遭到普通公民的唾骂,甚或能掀起轩然大波。

同样,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崇尚英雄的伟大民族,在五千年有文字可考的文明史上,无数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及其所创造的英雄业绩,受到世世代代的景仰,成为我们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岳飞、文天祥、戚继光、林则徐等等,无数名载史册的英雄豪杰,后人为他们建庙设坛,表达对他们的永久的怀念和敬仰。今天,我们为了缅怀和传承人民军队的英雄主义传统,纪念我们千千万万为了祖国和人民牺牲的英雄,特意设立了烈士纪念日。这不仅是对英雄的祭奠,也是对民族精神的弘扬。

英雄主义精神代表的是信念、意志。全国解放前夕,毛泽东曾告诫全党全军:“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炮火硝烟的战争结束了,来自其他战线的斗争,也许刚刚拉开序幕。毛泽东要求,“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如同给毛泽东同志的讲话作注脚一样,就在毛泽东发表这个讲话的1947年,美国的杜勒斯预言:“和平演变的希望,只能寄托在中国第三代第四代身上”。从此,一场新的较量开始,一直延续到今天。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包括我们围绕英雄观进行的政治的思想的博弈,都在时刻考验着我们的意志和定力。为了理想和信仰,奋斗将永无穷期。



本帖由 老郑2015-05-23 15:36:06发表


博客中转载了——这是正道的声音。郑兄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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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山海关李亚忠2015-05-24 14:37:41发表


点子牛:没有人民英雄,法官就是一可怜的梦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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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只有在实力支持之下才能得到人们的服从的。要是没有宪兵,法官不过是一个可怜的梦幻者而已!”——法朗士。法朗士,1921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死后法国为其举行国葬,他的这句名言被业界人士高度认可。

国家与英雄共生同在,民族与英雄同在;英雄是任何一个国家实力的代表及民族的象征。

一个国家仅仅有宪兵,有军队,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英雄,有一支英雄辈出的军队才能屹立于世界。宪兵,军中的警察,军队中的特种部队。起源于法国,随拿破仑的军队横扫欧洲时传到了全世界。宪兵在沙俄时期经常随意执行枪决任务,因此名声狼藉,沙皇政权也就完蛋了。沙俄的恶法官维护不了沙皇的统治,反而是沙皇倒台的助推器!

国际如此,中国也如此:1931年918事变爆发,张学良手下有军队20余万,蒋介石的部队更不得了,数百万计。面对一万多鬼子,他们选择了不抵抗,逃跑主义。日本三个月侵吞东三省,七个鬼子占领一座县城,在我们的家里烧杀掳掠,无恶不作。蒋介石跑到国联告状,说日本侵我中华。国联官员毫不客气的说“你有20多万军队不打,谁也帮不了你!”草字头的蒋统帅悻悻而归。吃一堑,没长一智,南京大屠杀再度上演,蒋率领军队又跑了,留下了老百姓,整个金陵尸横遍地、哀鸿遍野,日军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

军队走了,无论是东三省还是南京城都有法官,这些中国法官面对日军暴行,无能为力,任何对日本鬼子不利的判决都是废纸一张,甚至自己的性命都难保。美国神父、驻华代表又能如何,面对禽兽日军,只剩下怒火愤懑、无可奈何。

汪精卫的南京伪政府里面中国人法官也不少,那是些啥法官?一群汉奸法官,帮助日本鬼子审判杀害抗日将士及老百姓的法官!也有军队,那是伪军,为日本鬼子当枪子,杀害抗日民众的汉奸队伍,岂能长久。

二战胜利了,南京大审判有了,我们中国法官为何能敲木槌,一锤定音审判日本战犯?我们取得了抗战胜利了,军队是法官最大的实力。这个实力的获得,那是千千万万个英雄用生命换来了。昔日的汉奸官员、汉奸法官、作恶多端的汉奸也受到法律的制裁。

普京执政以来,修改戈氏、叶氏时代的历史教科书,高调的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斯大林格勒保卫战、卫国战争胜利,祭奠无名英雄,为何把二战老英雄请到观礼台?没有英雄就没有苏联,就没有二战胜利,国家没尊严、民族没尊严、民众无需尊严,法官更没有尊严。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支军队没有英雄,那就离国破家亡不远了。普京,俄罗斯的民族英雄,因为,他的到来,拯救了北极熊,把俄罗斯从三流国家带入世界前三强。

苏联咋完蛋的?戈氏这个苏联最大的历史虚无主义者登上权力舞台了!好家伙。对苏联二战历史英雄完全颠覆之!戈氏控制舆论,对列宁、斯大林全盘否定之妖魔化。在戈氏的直接领导干预下,《真理报》《共产党人》《经济报》《莫斯科新闻报》《火花报》《消息报》《经济问题》等数十家报纸主编大规模撤换。撤换之后,对斯大林、列宁口诛笔伐。戈氏并且亲自出马,揭露斯大林的暴行,成绩一点也不讲,还说卫国战争死亡人太多,指挥严重错误,许多英雄人物形象也是假的,颠覆之.

戈氏对教育下杀手,1988年,也就是上台的第三年,戈氏亲自出马下令取消高中历史考试,还指出:“测验学生知道多少谎言是没有意义的!”机关报《消息报》赞扬戈氏此举:“教科书里那些用谎言毒害人们的思想和心灵,欺骗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其罪行是巨大的,罄竹难书。”

戈氏上台,苏联的英雄都成了反面人物,苏联无英雄了。谁是英雄呢?戈氏这帮历史虚无主义者,自我标榜自己是大英雄。苏联前总理尼古拉·雷日科夫在反省苏联解体时说:“我们监守自盗,行贿受贿,无论在报纸、新闻还是讲台上,都谎话连篇,我们一面沉溺于自己的谎言,一面为彼此佩戴奖章。而且所有人都在这么干,从上到下,从下倒上!”

你听听,“苏联所有人都在这么干”,由此可见,苏联的法官亦是如此,法官腐败,金钱主义,判决结果,可想而知,社会必然矛盾尖锐化。腐败的法官是断然不会捍卫英雄的,他们是恨英雄的!于是乎,苏联解体,无一个法官出来奋力疾呼、振臂高呼,一点也不奇怪。


苏军也是如此,昔日的英雄榜样,都被颠覆了。谁说假话、造谣、污蔑英雄,谁行贿谁就升官发财。军人腐败,无英雄了。到了叶利钦时代,一个小小的车臣,庞大的俄军惨遭失败。这个时候,叶利钦才明白,没有英雄是不行的,自己不是英雄,就选择普京这位大英雄。普京来了,胜利走向胜利,车臣老实了,格鲁吉亚也老实了。

这不,昔日被赫鲁晓夫醉酒后送出去的克里米亚,一溜小跑的来到了莫斯科了。为啥?绝大多数人愿意在有尊严的国家生活!大家看到克里米亚那个美女检察官,人家今年穿上军装出席阅兵仪式了,底气十足,英姿飒爽,这也是一种生活。俄罗斯军队也强大了,大阅兵仪式上,将士昂首阔步,誓不低头的气势,足得很哩!现场的俄罗斯小孩都深受感染,一边抬腿学习,一边向军队敬礼!岂止是小孩子,普京大阅兵点燃了整个俄罗斯民族的激情。这样的国家有什么苦难不能克服呢?!
俄罗斯人民醒悟了,英雄成就的苏维埃:2013年5月,俄罗斯REX通讯社与一些网友,在网上传发了一份有几千人签名的请愿书,要求剥夺戈尔巴乔夫的圣-安德烈勋章。他们认为,把俄罗斯的最高勋章奖给一个亲手毁掉苏联的罪人,这是对那些建成并用鲜血和生命捍卫苏维埃国家的人的有意的侮辱。

俄罗斯议员也牛起来了,要求起诉戈尔巴乔夫,检察官、法官也就底气十足了: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中三个党派的一些议员致函俄罗斯总检察院,请求调查苏联解体期间发生的事件。他们指出,在当年举行的全民公决中,绝大多数苏联公民赞成保持国家统一,但几个党政高官的非法活动导致了苏联解体。为此,他们要求追求戈尔巴乔夫解体苏联国家的刑事责任。议员们要求俄罗斯总检察长尤里·柴卡对苏联解体事件进行调查。一旦俄总检察院承认苏联解体非法,则应追究造成这一后果的相关人士,其中包括苏联第一任总统戈尔巴乔夫的刑事责任。

毛泽东中华民族的大英雄,带出了千千万的人民英雄,缔造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新中国。建国后,我们的人民英雄也是辈出,邱少云、毛岸英、王进喜、雷锋、时传祥、焦裕禄、杨善洲、吕玉兰... ...数不胜数,民族之骄傲也。毛泽东走了,历史虚无主义就抬头了,尾巴都翘到天上去了。美国编辑的1001至2000年的《人类1000年史》,里面的代表人物、大事件,没有华盛顿,有毛泽东。毛泽东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更是人民英雄的代表。这一点在国际上无人有异议!

2015年,我们中华民族也要纪念反法西斯胜利、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许多的老英雄也会被请上观礼台,他们也是我们这一代、下一代的榜样,激励着我们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 ...

今天,人民法官坐在正大光明、威严庄重、神圣不可侵犯氛围的法庭上,duang的一声敲个木槌,整个法庭鸦雀无声,牛叉得很。说到底,这个权力、实力的来源也是人民英雄用生命换来了。今天的法官之权力,说道理还是千千万万个正在服役的人民子弟兵在捍卫。

活着的享受荣誉,牺牲了的,走了的人民英雄,却正身处险境,遭到敌人的包围。邱少云、黄继光。董存瑞、刘胡兰、毛岸英、毛泽东、周恩来... ...正在受着一群“苍蝇”的“营营”;这还不算厉害的,还受到一群“资本家”的“丧家”的“乏”走狗的撕咬。这群狗妄想通过撕裂英雄,让中国无英雄,成为第二个苏联。

毛泽东不愧为战略家,普及了一遍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当时许多人囫囵吞枣了。时间、实践让人民消化吸收,觉悟了、觉醒了,勇敢的站起来了,率先和历史虚无主义者做斗争。这其中就有郭松民、梅新育。他俩嫉恶如仇,指责历史虚无主义者,竟然遭到起诉了。

郭松民在人民法庭上,面对洪振快的指控,拒绝认错,大义凛然、毫不屈服,冒着敌人的炮火奋勇前进,每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

勇敢的郭松民自豪的说:“我要说的是,在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的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的2015年,作为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中校,能够为保卫抗日英雄狼牙山五壮士的荣誉而成为被告,令我深感自豪!”

战斗在第一线的郭战士是勇敢的、机智的,打蛇打七寸,准得很哩:“原告黄钟、洪振快先生指控我2013年11月23日在微博上侮辱了他们,但请审判长注意,我那条微博的原文是:“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不动这帮狗娘养的就是笑话!”很明显,即便这里存在所谓“侮辱”,也是指向那些搞历史虚无主义的人。黄先生、洪先生愿意承认自己是搞历史虚无主义的人吗?我想他们不会承认。既然如此,那他们为什么又会如此确信“狗娘养的”指的就是他们呢?”

郭战士战斗经验丰富,明察秋毫,知彼知己,一针见血地指出:“我看来,炎黄春秋就是搞历史虚无主义的大本营。在这方面,炎黄春秋可谓20余年如一日,抽丝剥茧、细致入微地解构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及其主要缔造者毛泽东在革命、建国、工业化以及保家卫国战争中所建立的一系列历史功勋。具体操作手段就是“用细节否定本质”,借一些当事人在年代久远后回忆或讲述的偏差,以及出于个人立场的偏见来否定历史的大是大非。 ”

郭英雄面对起诉,无怨无悔,勇往直前,死而后已,他是毛泽东思想、鲁迅精神武装的好战士,也是具有战略眼光的意识领域的战士!

自信的郭松民最后总结强调指出:
“我深深的感到,日本鬼子虽然被赶走了,但汉奸仍然存在,他们掌握了许多舆论阵地。我们不得不为保卫抗日英雄的荣誉继续斗争。

抗日战争胜利了,但抗日战争并没有结束!
如果有人问我:假如你预见到这次庭审,你好还会转评那条给你带来麻烦的微博吗?

我将回答:会的,我是一个老兵。如果我选择视而不见,我会认为自己是一个逃兵!

今天的庭审可以被视为抗日战争在舆论战场的继续,我会坚持到底,也愿意打持久战!

对这场特殊的战争,我有必胜的信心,因为绝大多数中国人,都会站在我们一边!

郭松民的话,神州民众,奔走相告,掌声如潮。

梅新育,也是好样的,他说:“历史就是我们的信仰,英雄就是我们的楷模,更何况我们今天生存的世界并不太平!然而,现实是怎样的呢?现实是有那么一些人,二三十年如一日致力于抹黑我们的英雄,抹黑我们的历史,已经突破了人性的一切底线!  

烈士保卫国家,谁来保卫烈士?  
我们,我们责无旁贷。
... ...  

为此被告上法庭,这是我的光荣,我将继续为维护我们的英雄、维护我们的历史而战。
  
最后,向各位法官、陪审员、各位朋友致谢,尤其要感谢洪振快、黄钟二位先生。因为每个正常男儿内心深处都藏着为国家效命沙场的梦想,我此生上阵无望,感谢洪先生和黄先生创造这个机会,让我能够为保卫烈士而战!”

郭梅两位战士,都是好样的,向您们致敬,您们是民族的脊梁,民族的骄傲!

谁输谁赢?洪振快必输无疑!
去年笔者《致信之洪振快,你真的快完了》;今年《点子牛致信《炎黄春秋》:你们的官司输定了》。为啥?因为,法律是人民法律,此次事件的来龙去脉,大家门清,人民才是最权威的审判员、审判长。网络时代,是人民在书写中国的今天、明天。今天是明天的历史!

我坚信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国,实事求是、铁面无私、伸张正义的人民法官会越来越多。法官也是人,也爱英雄,敬佩英雄,向英雄学习。原告中也有诬告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今天谁最恨人民英雄?四害,一曰贪官、二曰奸商、三曰伪公知、四是黑社会,这四大害不爱国,也不爱民,渴望中国无英雄,那样一来,他们就可以无法无天的投敌卖国了嘛。

中华民族英雄辈出,中国的法官是人民法官,不是可怜的梦幻者,是人民的代言人,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法官打老虎拍苍蝇,也要打走狗,以此来捍卫英雄的光辉形象,助我中华民族复兴。

转折时期的大中国,博弈正在进行时,胜利终将属于伟大的中国人民。
这个案子20,50年,100后,人们会咋评论我们这个时代?



本贴最后一次由瑷珲修改于2015-05-23 10:50:48



本帖由 瑷珲2015-05-23 10:42:10发表


老普此文在鼎盛论坛的部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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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总数43条,
都是赞同,没有反驳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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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老郑2015-05-23 10:10:21发表


军网再批抹黑英雄者:“刨祖坟”是什么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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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网再批抹黑英雄者:“刨祖坟”是什么勾当
拍案 · 2015-05-21 · 来源:中国军网


  月黑风高,鬼影幢幢,三人一群,五人一伙,青纱蒙面,左右狼顾,干的是偷坟掘墓,贪的是不义之财。利欲熏心,哪管千夫所指。贼胆包天,忘却斧钺囹圄。刨祖坟的家伙,就是这般丑态。

  在网上“刨祖坟”的人,形象比在田野坟丘间干坏事的家伙们,似乎文明很多。他们扮出一副学者派头,也酷似读了不少书,整天寻章摘句,钩沉索隐,精心炮制出一篇篇“探讨”与“商榷”之作,却将扁铲大锹隐藏在字里行间,磨刀霍霍向英烈。他们精心选择目标,放倒墓碑,挖开泥土,撬动棺椁,将英烈暴尸于围观人群,翻动骨骸,指指戳戳,毒舌如簧,大放厥词,好一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先知先觉模样。

  不必昼伏夜出,也不掩人耳目,披着一身“还原历史真相”的画皮,脸上抹着“正义感”和“责任感”的脂粉,这群家伙的迷惑性就在这里。甚至,他们有时看上去还颇有一些“不为尊者讳”的“胆识”,党的领袖、开国元勋也不在话下,统统列入“刨坟鞭尸名录”。尘土飞扬之间,党史军史被他们描得一团漆黑,英烈先辈被他们糟蹋得面目全非。遇到善良民众质疑,他们一句“你不知道我知道”就轻松搪塞过去。遇到正义人士抗议发声,他们便呼朋引伴,党同伐异,群起攻讦。倘若被戳到痛处,他们便撒泼打滚,不依不饶,犹如“碰瓷”得逞的无赖一般兴奋。

  说到“兴奋”,这些家伙还有个特点:越是著名英烈的坟茔,他们就越是刨得起劲,造谣惑众就越是耸人听闻。试看他们如何诋毁诽谤深受国人敬仰的江竹筠烈士:“当年江姐思想活跃、不安分,很风流,她每和一个男同学上床,就要求对方入党,闹得满城风雨……”如此无耻,如此放肆,如此恶毒,难怪有网友愤然指出:“这些人,要是在坊间街肆如此无中生有地辱骂邻里,早就不知挨了多少耳光!他们把脏水泼在英烈身上,无非是欺负英烈不会说话。于心何忍?情何以堪?”

  英烈不会说话吗?否!英烈虽已长眠,但这个国家和民族的良知还醒着。网上维护先烈尊严、声讨抹黑英雄的正义呼声就是明证,岂容他们胆大妄为?

  其实,说他们胆大,倒也未必,他们心虚胆怯得很。他们明知干的是见不得天日的勾当,短暂兴奋之后,整天蛰伏在阴沟里观望气象。一旦嗅出风向不对,立即就把自己发过的帖子删得一干二净,然后低眉顺眼,以无辜面目招摇过市。如果被点名查处,他就信誓旦旦“我没说过”,乃至真敢摊开一双劣迹斑斑的手,跟你索要“证据”,全然忘却自己摇唇鼓舌造谣污蔑的时候何尝有过什么“证据”?!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近来,正义的人们群起声讨“刨祖坟”。这些家伙也急眼了,竟然抛出一句:“那是你们的祖坟,不是我的。”一句话泄露天机,原来,这些人已经从灵魂深处和国家民族割袍断义,心中早有一番行为逻辑:不敬先烈是因为“那不是我的先烈”,不必感恩是因为先烈“何尝有恩与我”。那么试问,阁下心中的“祖坟”又在哪里,你向谁遥拜?向谁感恩?你们骂别人是“五毛党”,试问你从哪里邀功请赏?谁给你付酬买单?

  真是不打自招的活供状!从这些人的行事做派,便可知晓他们干的是什么勾当。他们干的是出卖良知灵魂、背叛国家民族的丑恶勾当。他们所欲何为?正像有的网友一针见血指出的那样:“精忠报国的英烈被推倒了,那精忠报国还有什么意义?舍身取义的行为被讥讽了,那舍身取义还有几人会追求?抵御外侮的壮举被恶搞了,那抵御外侮又剩下几分价值?”他们的得意算盘,就是从根上挖断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赖以传承的精神血脉。他们企图推倒的,不是几尊英烈的雕像,而是共和国公民最基本的价值观、是非观、荣辱观。他们信奉的是“欲亡其国,必去其史”,抄的是“颠覆英烈就是否定历史”的战术捷径。他们深知,人民英雄是党史、军史、国史上的灯塔和火炬,挖掉英雄的坟茔,毁灭英雄的形象,整个国家就会暗淡无光,整个民族就会自惭形秽。

  如此阴谋,不会得逞。他们的所作所为,只能让更多的人擦亮眼睛,认清其本来面目。他们不会给英烈带来耻辱,只会把自己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原标题:再论“刨祖坟”是什么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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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老郑2015-05-22 07:18:18发表


今天有另一起与侮辱烈士有关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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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少云家人欲起诉加多宝和“作业本” 北京一律所已受托发函

2015-05-21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张炎良 卢冠琼

  中国青年网北京5月21日电 (记者 张炎良 卢冠琼) 加多宝涉嫌侮辱烈士无底线营销的事件,在过去一个月里引发种种舆论纷争。近日,邱少云烈士之胞弟邱少华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作为邱少云遭有关人员和单位名誉侵权案件的代理人。

  据记者了解,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之后立即组建了由5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并已于5月20日通过中国邮政EMS向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和孙杰(新浪微博网名“作业本”)制发律师函,要求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和孙杰停止侵权、恢复影响、赔礼道歉。

  今天上午11时左右,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通过其官方微博(@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 )发布《盈科律师事务所正式启动维护邱少云烈士名誉权工作》的声明,全文如下:

  盈科律师事务所正式启动维护邱少云烈士名誉权工作

  近日,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胡忠义、张力律师受邱少云烈士之胞弟邱少华先生的委托,担任邱少云烈士名誉权案件的委托代理人,正式启动维护邱少云烈士名誉权工作。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对此案高度重视,在接受委托之后,立即组建了由胡忠义、张力、陈会欣、金玲玲、马德军律师为主要成员的律师团,并于5月20日通过中国邮政EMS向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和孙杰(新浪微博网名“作业本”)发出了律师函,要求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和孙杰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邱少云烈士1926年出生于四川省铜梁县少云镇玉屏村邱家沟(现重庆市铜梁区),1949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1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在1952年10月抗美援朝战争期间执行一次潜伏任务时,邱少云不幸被敌人燃烧弹击中,全身被火焰燃烧。为了不暴露潜伏目标,任凭烈火烧焦身体也一动不动,双手深深插进泥土里,身体紧紧地贴着地面,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壮烈牺牲,用自己的生命换取了整场战斗的胜利,牺牲时年仅26岁。

  战后,为了表彰邱少云崇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顽强的革命意志,所在军党委根据他生前意愿,追认其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52年11月6日,中国人民志愿军领导机关给他追记特等功,1953年6月1日,追授他为“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称号。同年6月25日,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授予邱少云“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英雄”称号,同时授予其金星勋章、一级国旗勋章,并将邱少云的名字刻在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金化西的391高地石壁上:“为整体、为胜利而牺牲的伟大的战士邱少云同志永垂不朽。”2009年9月14日,邱少云烈士被评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的100位人物之一。

  2013年5月22日,孙杰在新浪微博上以名为“作业本” 的账号发博文称“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最终食客们拒绝为半面熟买单,他们纷纷表示还是赖宁的烤肉较好”。作为新浪微博知名博主“作业本”,孙杰当时已有6,032,905个“粉丝”。该文在31分钟后转发即达662次,点赞78次,评论884次。孙杰以低俗文字对邱少云烈士进行侮辱、丑化,在网络和现实社会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使邱少云烈士亲属的精神遭受严重创伤并使其家庭生活受到了极大影响。

  更为严重的是,2015年4月16日,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以其新浪微博账号“加多宝活动”发博文称:“多谢@作业本,恭喜你与烧烤齐名。作为凉茶,我们力挺你成为烧烤摊CEO,开店十万罐,说到做到。”而孙杰用“作业本”账号在2015年4月16日转发并公开回应:“多谢你这十万罐,我一定会开烧烤店,只是没定哪天,反正在此留言者,进店就是免费喝!!!”孙杰与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以违背社会公德的方式贬损烈士形象用于市场营销的低俗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截止2015年4月17日11时20分,相关微博被迅速转发一万多次,网友对他们的低俗行为进行了猛烈的抨击,评论多达两千余条,引发了网友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强烈不满,也让邱少云烈士家属的精神再一次受到严重的伤害。

  鉴于以上事实,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根据邱少云烈士胞弟邱少华先生的委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由胡忠义、张力律师正式向孙杰和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致函,要求他们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本案承办律师胡忠义、张力表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将根据孙杰和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有关涉案人员和单位的态度,视情况进一步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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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老郑2015-05-21 21:09:51发表


这事先观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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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完全排除含有加多宝炒作的成分,估计明后天媒体会报道,加多宝出场率大增,且免费。然后看诉讼的目标,炒作一阵后,加多宝不疼不痒道个歉,则各大媒体再免费给它登一次。
(2)严重的事情:烈士是国家烈士,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受到极恶劣的人身攻击时,国家在干什么?其生前部队在干什么,难道国家烈士,解放军烈士受到攻击,都要民间出面,要烈士亲属出面?应该立法:凡是国家烈士受到人身攻击,国家是第一公诉人。


本贴最后一次由老普修改于2015-05-21 21:30:02



本帖由 老普2015-05-21 21:28:21发表


似无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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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不在绩效考核之列,又没有明确主体的,政府机构大部分是多一事儿不如少一事儿,惰政。



本帖由 火箭人2015-05-21 21:32:30发表


不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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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讨论要占这里很大篇幅。只说一句:
国家烈士受到攻击而国家不管意思就是:危难时刻(不论战时和非战时)流血牺牲有你,被攻击则国家不管。



本帖由 老普2015-05-21 21:48:39发表


今天傍晚有关《炎黄春秋》的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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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北大商业评论》首席编辑鲍迪克昨天在微博评论了洪振快发表在《炎黄春秋》上有关狼牙山五壮士的一段话,洪振快昨天下午3点公开警告鲍迪克:
“@鲍迪克 你在歪曲我文章的原意,我劝告你,在24小时内删除该微博。”

今天下午3点洪振快发博:“鉴于@鲍迪克 没有在24小时内删除涉嫌侵权微博,本人将依法采取法律行动,维护个人权利。”

鲍迪克下午5点公开答复:【普及常识】你的文章发表在《炎黄春秋》,当时你是该刊执行主编,属于职务创作,意味着文章版权属于《炎黄春秋》。所以这是炎黄春秋的权利,不是您个人的权利。


~~~~~~~~~~~~~~~~~~~~~~~~~~~~~~~~~~~~~~~~~~
附:@鲍迪克的那段话
【《炎黄春秋》: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真相】1,他们并非从1000多米的主峰跳崖,而是从只有几百米的棋盘陀跳下去的;2,有两个并非凌空跳下,而是溜下去的;3,在跳崖前每人拔过一个群众的萝卜,有个人还拔了两个,跳崖后有个人又拔了一个。

~~~~~~~~~~~~~~~~~~~~~~~~~~~~~~~~~~~~~~~~~~~~~

这真是——
一波未平 一波又起
捍卫烈士和抹黑烈士的枪炮又响。

“抗日战争胜利了,但抗日战争并没有结束!”

本贴最后一次由老郑修改于2015-05-20 20:15:41



本帖由 老郑2015-05-20 19:56:57发表


再转发一篇,作者是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的一位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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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娘养的!

2015年5月13日 00:47 阅读 10万+

狼牙山五壮士的故事,我这个年龄的人应该尽人皆知。1941年,侵华日军对晋察冀根据地河北易县的狼牙山地区抗日根据进行扫荡,为了掩护主力部队的转移,五名战士将敌人吸引到绝地,在弹尽粮绝之后,宁死不降,砸毁武器,跳下悬崖。

历史的硝烟已经散尽,往日残酷的战争年代距离我们如此遥远以至于有些模糊。那些为中国贡献出生命和热血的祖先们,已经成为一个个名字和传说,留在文学作品和历史记录中。

我们很幸运,因为我们再也不需要经历那样的年代。但作为后人,我们有责任铭记那些伟大祖先的事迹,铭记他们如何英勇的保卫这个国家,铭记他们为我们这些后人付出了何等的代价。当我们丰衣足食消遣娱乐之余,我们应当对这些在抵御外敌入侵种牺牲的祖辈们,表示我们的感激和感恩。

这种英勇壮烈的精神,超越政治观点,超越党派利益,是这个民族的魂,一旦失魂落魄,这个民族的根基也就不再存在。

当烈士们为这个民族献出生命70多年后,在某大名鼎鼎的杂志发表了一篇关于五壮士的文章,这篇文章不是纪念先辈为国血战捐躯的英勇,而是以所谓探讨历史细节的名义,以极其长的篇幅,讨论五壮士在牺牲前是否拔了群众的萝卜充饥解渴,并称当事人的前后说法不一致。

这篇文章出来后,有人愤怒的痛骂作者“狗娘养的”,然后作者将骂人者告上了法庭。称对方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声誉。

对于文章,作者振振有词:我们是探讨历史真相。

一个高大上到令人无法反驳的理由。

我们无法否认,在特定的战争条件下,五壮士确实可能拔了群众的萝卜。我们也无法否认,五壮士的幸存者在描述这个问题时候,因为顾忌军队纪律和形象,对事实有所遮掩。

但是,这重要么?这又能说明什么?

说明他们不完美吗?说明他们有瑕疵吗?说明他们不是英雄吗?

有缺点的战士依然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依然是苍蝇。

他们为了保卫这个民族,战斗到最后一刻,战斗到弹尽粮绝,他们为了不当俘虏,砸毁枪支,舍身跳崖!

面对这样的祖先,面对这样的先烈,我们,有谁会在意他们在激烈残酷的战斗中有没有拔个萝卜吃吗?

没有人相信这世上有完美无缺的人,没有人相信这世上有没有瑕疵的英雄。这些瑕疵我们之所以不去提,是因为我们感念他们的恩情,感激他们对这个民族的付出,我们不忍提不想提不愿意提更没必要提!

古人云:为尊者讳。这并不是不讲原则不要真相,而是我们出于感激和感恩,不愿也不屑去纠缠那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和瑕疵。

一个德高望重的前辈去世了,你能在他的葬礼上高喊他小时候偷过同桌的橡皮吗?

面对为国捐躯先烈的英灵,我们有谁忍心不感念他们的恩情,而是写篇文章用长长的篇幅去津津乐道他们为国捐躯前是否拔过群众的萝卜吗?

如果谁能这样做,无论打着多么高尚的名义,那还是人么?那还有一丝一毫的人性吗?

那场战争中,我们付出了太大的代价,也有很多可歌可泣的英雄。

张自忠,国军将领,战死沙场后,日军师团长村上启作命令军医用酒精把张自忠的遗体擦洗干净,命人从附近的魏华山木匠铺赶制一口棺材收殓入棺,葬于陈家祠堂后面的土坡上,坟上立一墓碑,上书:“支那大将张自忠之墓。”此后中国派出敢死队抢回将军遗体时,日本军机有意不轰炸,令其遗体安然运回重庆。

为国捐躯的英雄,即使不共戴天的仇敌,都保持敬意。

我们呢?

当年死在中国的日军,被日本人供奉在靖国神社,日本政府官员顶着巨大国际压力,也坚持参拜这些为国战死的军人---即使他们是给这个国家带来无尽耻辱的侵略者。

我们呢?

我们有些人,却整天丑化自己在反侵略战场上捐躯的英雄,拿着放大镜寻找那些为国捐躯的先烈的瑕疵,津津乐道那些为国家舍生忘死战斗到弹尽粮绝最终以死殉国的英雄们,是否拔了群众的萝卜!

狗娘养的!

本贴最后一次由老郑修改于2015-05-20 15:52:34



本帖由 老郑2015-05-20 14:42:06发表


此文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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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eibo.com/p/1001603841838967612942

到现在为止
这篇文章阅读量超过10万,
点赞1739人
120人打赏
转发和留言的数量都太大,但没有显示统计数字,我也没时间去数,感觉是正气在民间。

5月14日早7点,我曾将此文转发到微信朋友圈和几个群里,
别的群均有朋友表态,

唯独“长城小站群”
——无一人理睬。

本贴最后一次由老郑修改于2015-05-20 15:35:46



本帖由 老郑2015-05-20 15:12:16发表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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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长城小站的朋友在其它微信群,
或“朋友圈”里有过表态
或声讨、或转发、或点赞。

我都记下了,致敬!握手!



本帖由 老郑2015-05-20 15:22:11发表


老郑有点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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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法院该不该受理的问题。从法律逻辑上来说,肯定要受理的。受理了的结果,我相信是有好的结果的。如果不是,再想办法。

二是目前信息渠道很多。

三是要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不表态不代表什么。



本帖由 火箭人2015-05-21 20:58:18发表


法院对此受理立案的结果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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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因一句极普通骂人话起诉到法院的很常见,但并不是都立案,真正受理的不多,理由有多种;

其次,立案后的第一个既成事实是:让维护烈士尊严的人站在被告席上;

第三,怎么判?未知。原告很乐观。

这个话题先不多说了,我今天在外地,都9点了,刚开完会回房间上网,时间不多,也困了。
网上有关法院为何受理此案的分析很多,都是专业角度,我说也说不到点上。

我只是想:洪振快这类人物,是不是法院里也有?
当然可以有。



本帖由 老郑2015-05-21 21:40:36发表


公务员队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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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碗来骂娘的人,确实很多。



本帖由 火箭人2015-05-21 21:43:39发表


@紫网在线:【当一些人在抹黑国家英烈,日本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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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网在线:

【当一些人在抹黑国家英烈,日本在做什么】某杂志将狼牙山五壮士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同日寇做生死搏斗的悲壮行为变成一场偷吃萝卜、化妆跳水的滑稽闹剧。甚至借机将怒斥其言论的人诉诸法院。正所谓“亲者痛、仇者快”。当你在对簿公堂、口诛笔伐的时候,大洋彼岸的日本正在干什么?http://t.cn/R22gh2c

img_file=/photo/upload/2015/05/1432033948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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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老郑2015-05-19 19:12:28发表


后沙月光:英国朋友谈《炎黄春秋》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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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朋友谈《炎黄春秋》诉讼案

2015-05-13 作者:后沙月光

  “华生,你听说过沃伊泰克这个名字吗?”福尔摩斯突然急促的向我发问。
  这家伙居然主动找我说话,嚯嚯,我必须端着点,我缓缓答道:“有的,有的,在一本古书上……”
  “好啦,别装了,沃伊泰克是欧洲的二战英雄。”
  “哦,当然,我想起来了,一名勇敢的战士,皇家空军……”我瞄了一眼福尔摩斯,“哦不,皇家海军。”
  他摇了摇头,鹰一样的眼光扫过我的脸,“113公斤,身高1.8米,会抽烟,喝酒。”
  “特工!”我肯定我蒙对了,“我想想,他干掉了多少纳粹份子?”
  “哈哈哈,华生,沃伊泰克只是一只大狗熊。”刺耳的笑声让我有些恼怒,却无从反击。他继续说道:“沃伊泰克虽然是一只熊,但它加入了盟军的运输队,立功无数,退役后,一直居住于爱丁堡动物园直到1963年去世。”
  我脱下了礼帽,“愿上帝保佑英灵,福尔摩斯,你说这事,是想为它做点什么吗?”
  “对,我想呼吁人们为它建立纪念碑。”
  “好主意,不过,对于反法西斯英雄,我们也应当中立而冷静的看到他们的缺点。”
  福尔摩斯眼神中闪过一丝难得的疑惑,“华生,你被大波波娃抛弃了吗?你精神明显受过刺激。”
  我白了他一眼,“我是跟中国公知学的。他们现在正在进行一场诉讼,关于抗日英雄看法分岐。”
  “分歧?是日本人和中国人的分歧?那分歧这词眼是荒唐的,那是挑衅。”
  “不是的,是中国人与中国人之间有了分歧,有本叫《炎黄春秋》的历史杂志所引发的。”
  “明白了,杂志社忍受不了别人对英雄的歪曲,所以提起诉讼,嗯,我想这杂志还是有担当的。”
  “错!福尔摩斯!”我好开心,总算抓住他的差错了。“是杂志文章将中国英雄描述成五个无赖或流窜犯。”
  福尔摩斯从沙发上直起身子,尖声说道:“见鬼,到底是谁发起了诉讼?”
  “亲爱的福尔摩斯,请你冷静,是《炎黄春秋》起诉了中国网友郭先生和梅先生,他们用狗娘养形容了这篇文章,而作者认为自已受到了冒犯。”
  “如果中国英难被说成无赖,那么日本人围杀他们是合理的,对不对?”福尔摩斯的话让我很难接。
  “但后人理性客观冷静的评说历史人物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中立,才能有独立的思考。”我生硬的吐着字。
  “中立,面对抗日战争时期,今天的中国人用中立的态度,你不是在跟我开玩笑吧?华生。”
  “但事实如此,今天中国公知就是这么做的,而且效果极好,明天,我也要学他们,将二战皇家空军英雄一个个扒一遍,然后发在《泰晤时报》上。”
  福尔摩斯默默的起到办公桌前,拉开抽屉,将一把手枪递给了我,“希望它能保护你,我可救不了你。”
  “福尔摩斯,我才不怕英国五便士,不过,你觉得这官局谁输谁赢?”我将手枪揣到了腰间。
  “我希望郭先生和梅先生输,然后他们向杂志道歉。”
  “福尔摩斯,你在说反话?”我机智的问道。
  “华生,我是认真的,如果输了,爱国者们应当道歉,向抗日英雄道歉,因为他们没有保护好英雄,因为他们的无力,无助,令英雄蒙辱。”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不让公知说话是不公正的。”
  “when nations are strong, they are not always just, and when they wish to be just, they are no longer strong。”
  “当一个国家强大时,他并不总是公正的,但它试图变得公正时,它便不再强大。”我默念道,这话耳熟,不知是哪个五便士说的。
  当我想问他这话的出处时,福尔摩斯已经披上外套,戴上礼帽勿勿推开了房门,“我还有案子要办,顺便说下,这话是丘吉尔先生说的,除非你认为他是个五便士。”
  我掀开了窗帘的一角,福尔摩斯正敏捷的钻进摩的。
  我想不通的一件事是,为什么我们如此爱护崇敬沃伊泰克,虽然它只是一只狗熊,而中国人现在连狼牙山五壮士也要羞辱呢?
  我轻轻将手枪放回了福尔摩斯的抽屉,我想我是有人格和尊严的。



本帖由 老郑2015-05-19 14:47:55发表


香港@华声网 评郭松民、梅新育在法庭的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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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_file=/photo/upload/2015/05/14319956980.jpg



本帖由 老郑2015-05-19 08:34:58发表


(转帖)研究“狼牙山五壮士”“细节分歧”的目的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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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狼牙山五壮士”“细节分歧”的目的何在?

启明星999 于 2015/5/14 发布在 凯迪社区

最近,《炎黄春秋》杂志前主编洪振快和黄钟诉两位学者郭松民、梅新育侵犯名誉权案在北京海淀区和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案的起因是原告撰写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遭到被告驳斥:“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不动这帮狗娘养的就是笑话!”
  我认为,对本案的审理必须搞清两个关健性的问题:一是2013年第11期《炎黄春秋》刊登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作者洪振快,责任编辑黄钟)是否属于搞历史虚无主义;二是郭松民、梅新育的评论是否构成侮辱或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下面,笔者对第一个问题即《“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是否属于搞历史虚无主义谈一些看法。

判断《“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是否属于搞历史虚无主义,最主要的是要分析作者写作和《炎黄春秋》刊登这篇文章的目的。那么,他们写作和刊登这篇文章,研究“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究竟是出于何种目的呢?通过对这篇文章原文及写作和刊登该文背景情况的分析,我认为,他们写作和刊登这篇文章,研究“狼牙山五壮士”“细节分歧”的基本目的,就是要推翻“狼牙山五壮士”在中国民众心中的英雄形象。我的主要理由如下:

第一,他们写作和刊登这篇文章,研究“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其直接目的是要旁证诬蔑“狼牙山五壮士”网络谣言的真实性。

对于写作这篇文章的目的,该文作者洪振快在2014年4月8日发的微博中说:“去年广东越秀警方以网友传播‘狼牙山五壮士’谣言为由抓人,对此本人深感不解:警方如何判定历史上的事是否是谣言?为此,本人进行了考证,发现‘狼牙山五壮士’故事从一开始就存在诸多细节分歧。”洪振快在《“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中也写到:“当我们深入‘狼牙山五壮士’有关叙述的细节时,就发现上述人员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下的陈述存在诸多互相矛盾之处。而对于同一件事,相互矛盾的描述可能都不符合事实,也可能有一个符合事实,但不可能同时都符合事实。因此,对于‘狼牙山五壮士’的真相,还有待历史学家的深入研究和探讨。”

洪振快在微博中所提到的“广东越秀警方以网友传播‘狼牙山五壮士’谣言为由抓人”一事是这样的:2013年8月27日零时15分许,广州人张某使用其本人笔记本电脑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一篇微博,内容为:“老师袁腾飞:拍‘狼牙山五壮士’电影编剧邢野去当地了解实情,村民说:这五人只不过是几个散兵游勇土八路,来村里后要吃要喝,稍不如意就打人。由于几人手上有枪,村民们也不敢惹。后来有人想出了个办法,偷偷地把他们的行踪告诉日本人。日本人就来围剿了。村民故意引5人绝路逃跑。”张某以账号“老师袁腾飞”发的这条污蔑抗日英雄“狼牙山五壮士”的微博,被转发2500余次,被评论300余条。8月29日,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11月13日张某以“微博非原创”为由向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并依法赔偿。2014年2月13日,法院判决张某败诉。

张某的律师葛某在为张某辩护时说,谣言不是张某虚构的,也不是张某制作的,而是张某转发的。据有的媒体报道,在2005年初,海外华文媒体曾出现过题为《被吹得天花乱坠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真相!》的帖文,之后传入国内论坛,微博兴起后又流传于微博。

分析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再加上洪振快在微博和文章中所说的话,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洪振快写作这篇文章和《炎黄春秋》刊登该文的直接目的,就是要为海外华文媒体关于“狼牙山五壮士”的谣言和广州人张某的传谣行为提供旁证。他们想明确地告诉大家:关于“狼牙山五壮士”的故事从一开始就存在诸多细节分歧,这个故事是真是假还有待于进一步调查搞清,警方判定张某微博传播的内容是谣言是没有根据的。言下之意就是说:张某微博传播的内容也就是海外华文媒体关于“狼牙山五壮士”帖文的内容,其真实性不能否定。

第二,这篇文章提出的的所谓“细节分歧”,不仅根本无法推翻“狼牙山五壮士”英雄事迹基本的历史事实,反而暴露了该文作者和《炎黄春秋》有关人员的不良用心。

既然洪振快写作《“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和《炎黄春秋》刊登该文,是想告诉大家“狼牙山五壮士”的故事真假难定,张某转发内容的真实性不能否定,那么,他们在这篇文章中有没有拿出什么具有说服力的证据呢?我把这篇文章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看了几遍,觉得该文提出的的所谓“细节分歧”,根本就无法推翻“狼牙山五壮士” 英雄事迹的基本的历史事实。

洪振快在这篇文章中,共提出了四个所谓的“细节分歧”:一是有关人员对“狼牙山五壮士”跳崖的具体地点说法不一;二是有关人员对五个人跳崖的方式特别是葛振林与宋学义是“跳”还是“溜”说法不一;三是敌我双方对双方在此次战斗中的伤亡数字说法不一;四是有关人员对“五壮士”是否拔了群众的萝卜说法不一。

看了作者提出的四个所谓的“细节分歧”,我感到他真是又可气又可笑。可气的是:作者不去研究“跳崖的是不是五个人”,“这五个人是不是真的跳了崖”等最基本的问题,却在文章中对一些枝节问题吹毛求疵;可笑的是,作者提出的这些问题,就象是一个未成年人提出的问题,实在显得他太幼稚了!

由于战争年代的斗争环境紧张复杂,以及各人对事物认知、记忆的差别,再加上时间迁移、口传错漏等原因,事后在一些细节问题上出现不同的说法是完全可能的,这一点也不奇怪。奇怪的倒是作者怎么会提出这么可笑的问题:

什么“对跳崖的地点说法不一”,棋盘陀和它旁边的山头,就象北京与丰台一样,一个是大地名一个是小地点,说哪个都没错!

什么“对跳崖的方式说法不一”,跳崖又不是跳楼,楼房是笔直的,而大多数悬崖都有一定的坡度,“跳”与“溜”有什么不同?

什么“敌我双方对伤亡的数字说法不一”,这就更外行了,古今中外,有几次作战敌我双方对伤亡的数字说法一样?恐怕少之又少!

什么对“五壮士是否拔了群众的萝卜说法不一”,这就更可笑了,退一万步讲,就算是拔了群众的萝卜后跳的崖,难道就不算是英雄了?

由此可见,作者在文章中提出的四个所谓的“细节分歧”,不仅根本无法推翻“狼牙山五壮士”英雄事迹的基本的历史事实,反而进一步暴露了他写作《“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和《炎黄春秋》刊登该文的不良用心!

第三,他们写作和刊登这篇文章的基本目的,是想得到使广大民众怀疑“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事迹,从而推翻“狼牙山五壮士”在中国民众心中的英雄形象的效果。

“狼牙山五壮士” 的英雄事迹是任何人也无法否定的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一些人可以否认这一历史事实的存在,但却无法否定这一历史事实的本身。因此,洪振快写作《“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和《炎黄春秋》刊登该文,他们的基本目的就是想得到使广大民众怀疑“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事迹,从而推翻“狼牙山五壮士”在中国民众心中的英雄形象的效果。

有人也许会说,《“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只是说“对于‘狼牙山五壮士’的真相,还有待历史学家的深入研究和探讨”,该文并没有完全否认“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事迹呀。是的,该文在表面上是没有完全否认“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事迹,但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想,而是因为他们现在还不敢!他们还不敢现在就直接地明明白白地否认“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事迹,否则,《炎黄春秋》杂志很快就会关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会使用中国文人惯用的旁敲侧击、含沙射影等手法,来得到他们想要的社会效果。

难道不是这样吗?我们可以打一个比喻。例如,有一个人B对某个人A恨之入骨,就散布谣言,说A的学历是伪造的,许多人不相信这个谣言,也有的人将信将疑,这时冒出一个人C,C对大家说:“A这个人经常弄虚作假”。大家说,C对大家讲的这句话会起到什么效果?很显然,只会使更多的人相信B的谣言而怀疑A。

由此可见,与海外的反共势力密切配合,一唱一和,从而把广大中国民众心中的民族英雄一个一个地推倒,这,就是包括《“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作者在内的一些人,想要达到而又不敢告人的目的。

说到这里,对于《“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是否属于搞历史虚无主义这个问题,我想,除了少数与该文作者情趣相同,以及认知水平很低的人以外,大多数的人都会得出正确的结论。我希望北京海淀区和丰台区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和陪审员,认够认清这一关健性的基本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



本帖由 老郑2015-05-19 07:56:32发表


长城小站本是一个有中华男儿血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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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小站本是一个有中华男儿血性的地方

因为小站成立在16年前被炸馆的特殊时刻,我们刚刚过完小站16岁生日。
由于16年前的那次事件,一群有血性的年轻人走到了一起,说明了什么?

“英雄”和“完人”是两个概念,
“完人”谁也做不到,但“英雄”却人人可做,
只要在关键时刻你选择了冲上去,你就是英雄。
尽管你不是完人,尽管后来孙子辈的人会挑你一堆一堆的毛病,你仍然是英雄。

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的英雄,他们都是本国、本民族的骄傲和精神支柱,受到子子孙孙的尊重和景仰、膜拜。
在我转发的帖子里,有人谈了加拿大、美国、日本,他们是如何对待自己本国英雄的。

我是年过60的人,和我这个年龄段的人一样,从小受爱国、崇敬英雄的教育,我们是在英雄的激励中长大的。
但是现在,我们所熟知的所有英雄都被质疑、被抹黑。
我们这辈人的意志已经根深蒂固,没人能够摧毁,只是我们没几年活头了。
遗憾的是,现在的年轻人,将在没有本国、本民族英雄的教育下成长。
他们熟悉和能够崇拜的只有歌星、影星、富豪、名媛,
他们中有很多人所热衷的是会挣钱、会吃、会玩、会享受。

这样成长起来的年轻人,
以后在关键时刻会往前冲吗?
会堵敌人枪眼吗?
会跳崖吗?
会举炸药包吗?

不炸你们的馆,炸TM谁的馆?!

本贴最后一次由老郑修改于2015-05-18 13:07:27



本帖由 老郑2015-05-18 10:07:48发表


老郑不要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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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孩子们,相信未来!



本帖由 火箭人2015-05-18 22:59:09发表


我担心老郑气坏了身子,更不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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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那羊钱可就没有着落啦~~~~~~~~~~~!



本帖由 积雪庐2015-05-19 06:59:59发表


庐主借我头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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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说我如果能经常吃羊蝎子或涮羊肉,
就能缓解病情,
缓解了病情就能延年益寿,
延年益寿就能还你的羊钱。

我可有日子没吃羊蝎子了,
结果最近血压噌噌往上走。



本帖由 老郑2015-05-19 07:39:17发表


血压上升那是你生气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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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吃羊蝎子没有关系,赶紧还羊钱,我要去定边。如果再赖账,莲花小区见!



本帖由 积雪庐2015-05-19 08:01:15发表


庐主也要上莲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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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不得借我羊?
去跳莲花峰?

血压250了!



本帖由 老郑2015-05-19 08:13:33发表


火箭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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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相信孩子就是未来,未来是孩子们的。
和毛主席说“世界是你们的”一样一样。

照片这孩子看上去朝气蓬勃,白白胖胖,上海人,他叫洪振快。
从年纪上讲,说他是八路军的“孙子辈儿”没错吧?
这孙子曾经是我国重要舆论喉舌《炎黄春秋》杂志的执行主编,他利用这杂志多次宣传历史虚无主义。
由于2013年第11期《炎黄春秋》刊登了他的文章《“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所以发生了这次诉讼。

希望中国发生颜色革命的后台大佬们很看好这类掌握舆论工具的年轻人,
他们也把希望放在孩子们身上,认为他们是中国的未来。
他们就是要让八路军烈士的血白流,崖白跳。

其实我根本不必担心,
因为那时候肯定没我了,
老普、老三虎也坚持不了太久。

未来是那孩子的?

本贴最后一次由老郑修改于2015-05-19 10:12:56

img_file=/photo/upload/2015/05/14319849380.jpg

img_file=/photo/upload/2015/05/14319849381.jpg



本帖由 老郑2015-05-19 05:35:38发表


个案代表不了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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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我们呢。



本帖由 火箭人2015-05-19 10:10:41发表


以你为代表的长城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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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朋友没有问题,
都交往十几年了,一起爬过山吃过苦,睡过同一张炕,
信念不一样不会走这么近,这么久。

但另一半不好说,交往不深,了解不多。
不是有人躲着连面都不肯见吗,也不知道脸上长什么了。

将来,他们有可能是你的好朋友,
也有可能被洪振快争取过去。

双方都惦记孩子,世事难料。



本帖由 老郑2015-05-19 10:25:56发表


你就整天躲着我,怕我找你要羊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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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积雪庐2015-05-19 15:06:17发表


五一放假满世界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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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利用五一放假出去挖了些野菜卖了,
挣了不少钱就开始满世界找你还羊钱。
犄角旮旯柜子底下找遍了也找不着你,
一打听呀,说你怕我还钱躲陕西去了。



本帖由 老郑2015-05-19 16:54:33发表


有这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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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出去你就找我,我一回来就见不着你影子了~~~诗书说的~~~



本帖由 积雪庐2015-05-19 18:59:43发表


怎么?你没去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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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柜子底下怎么没你?



本帖由 老郑2015-05-19 19:15:58发表


老郑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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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三虎2015-05-18 18:29:35发表


老郑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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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bianqiang1232015-05-18 18:28:47发表


看到老普老郑二老义愤填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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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感觉不太对劲!梅新育\郭松民是何等人物,帝都的先生们都应该知道吧?梅把80多岁的老人打断3根肋骨的事情,这人是什么素质还用说吗?公民有言论自由,这是宪法所赋予我们不可剥夺的权利.你可议不同意洪的观点,但公开骂人是否该吃官司?我们暂且不说所谓的"政治立场",纯粹从法律角度看,这诉讼有问题吗?
再疑虑的是,这诉讼和<炎黄春秋>有毛关系?洪、黄二人已经从《炎黄春秋》辞职,诉讼是他们和梅、郭之间的事情,这不是很清楚吗?有《炎黄春秋》什么事?
还是就事论事吧!完全可议心平气和的写文章探讨狼牙山五勇士的细节。
希望讨论,不要攻击,更要注意措辞。
我不是汉奸,也不是美分党。老爸1938年参加八路军,开始就是给杨成武司令员当警卫员,三个月后嫌不能上一线打仗,就到了一分区野战部队。黄土岭战役包括狼牙山这次战斗都参加了,一直打到1949年,负伤10余次。前半生老兵(不识字),后半生老工人(扳道叉)。他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我很知足,当年一起参军的20多个人就我活下来了。”1996年离世前,在病床上,那个情景我永世难忘,他用不太清晰的声音说:“我们的血白流了,死去的人白死了!”什么意思,我就不解读了。



本帖由 左岸2015-05-17 22:47:39发表


交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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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这篇文字是对《细节》一文的读后感,与梅,郭和法院无关,呵呵。如果说有关系的话就是他们打官司吸引了眼球,因为手头有事,本来没时间掰吃这件事,可他们打起来了,引起关注,就搁下手头的是攒这篇小文。但我说了这是《细节》读后感,所以梅,郭,法院,乃至洪,黄都不影响这篇文字。洪的文字是发表在杂志上,就是让人看的,我也言论自由不是,就发发议论,呵呵。
  李老师说的探讨五壮士的“细节”,我个人认为学术上技术上已经不可能,因为当事人,直接知情人,半知情人大都过世,留下来的就是那么多文字。不敢说百分之百,但百分之99总有,抹黑五壮士的都是在2005年3月,葛振林去世之后,甚至4月份就杀上网络。
  法院的事当然我有个人看法,但原本没必要说,因为我现在就一退休职工,不问政治,不管是法院也好,还是其他什么机关也好,进进出出那帮人都是小字辈,不值得去关注。不过既然李老师问到了,那就概略说一下看法,此次受理开庭本质上是政治,不是民事。
向令尊致以深深的敬意,“我们的血白流了,死去的人白死了!”说的很深刻,深思。



本贴最后一次由老普修改于2015-05-18 00:05:00



本帖由 老普2015-05-17 23:59:39发表


谢老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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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抹黑”一词,太“大大”话了!我确实和您有不同的观点,在这里不说了。五勇士跳崖的细节,我在易县调查时也听到了不同的说法,官方与民间都有,也不说了。现在是不是“新文革”,您是真正的过来人(我1965年出生,只是赶上了尾巴)当然清楚了,我在大学里的感受,也可以不说了!“君子和而不同”是我和学生聊天时爱说的一句话,小站是长城爱好者的平台,您和我都是为长城而来,其他的事,可以另外沟通交流。
祝老哥夏日安好!



本帖由 左岸2015-05-18 08:15:34发表


说个真事,眼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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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幅照片出自一位“夏营洲”的博客,照片的原文说明是

“位于河北省平山县小北头村的 阎福华 墓碑及他的某个后人摄于2012年秋”

夏博客说真真的,这是 “阎福华”的墓碑。

根据我对抗战史的了解和认识,我是不太相信的。但夏博客也是读书人了,而且到人家了“现场”照片都贴出来了,能有假吗?

今年4月,我和老郑到达照片拍摄地,拍摄了下面的照片和局部放大图,墓主是“显考 闫府 讳 富花”。

我很纳闷,夏博客把“富花”两字改成“福华”当成“真相”发到网上是什么心态?

为了到达现场费了我和老郑半天时间,有这半天本来我们可以做些其他更有意义的事。




本贴最后一次由老普修改于2015-05-18 17:12:45

img_file=/photo/upload/2015/05/1431940159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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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老普2015-05-18 17:09:19发表


凿船党还说出了阎二小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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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阎二小一家平时在村里受到八路军的欺侮,阎二小决心引日本鬼子打八路军报仇,由于地形熟,他带鬼子很快找到了八路军,一场激战,八路军打死了阎二小。他们找出很多“细节”证明“真相”,还找到了村里8、90岁的老人(当年阎二小的玩伴)作证。他们甚至还找到了方冰、劫夫的后人,说当时是八路军为了掩盖“真相”,让方冰、劫夫编造了《歌唱二小放牛郎》。经过这一番抽丝剥茧,阎二小(王二小)成了叛徒。

本贴最后一次由bianqiang123修改于2015-05-18 18:19:17



本帖由 bianqiang1232015-05-18 18:16:01发表


说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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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随手2015-05-18 14:39:01发表


这种事其实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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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阵子网上流传董存瑞炸药包上有胶~~~~还有好多污蔑毛主席的段子~~~~一个时代过去了,现如今的人啥都敢说,啥事情都敢瞎编~~~~~~~唉~~~喝酒吧!



本帖由 积雪庐2015-05-18 09:10:45发表


一说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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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有大V说杨子荣就是因为喝小烧喝高了才拉不开枪栓而牺牲的,还有很多“细节”佐证。



本帖由 bianqiang1232015-05-18 09:31:16发表


此帖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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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已被删除!
 
 
 

本帖由 bianqiang1232015-05-18 09:30:37发表
狼牙山五壮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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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上看到有人抹黑自己,齐说到:“我们的血白流了,我们白死了!”



本帖由 bianqiang1232015-05-18 00:12:47发表


洪、黄这类人就是该被痛打,和岁数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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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洪、黄这类人没被痛打,
所以令尊大人才说:“我们的血白流了,死去的人白死了!”
正因为还有一些人容易轻信洪、黄这类人,而这些人还自以为知道了所谓的内幕。看到如此不明是非的人却享受着革命的成果,
所以令尊大人才说:“我们的血白流了,死去的人白死了!”
最关键的是,有人豢养了洪、黄这类人,而这些幕后人或勾结权贵或暗通敌国,竟然跻身庙堂之上。
所以令尊大人才说:“我们的血白流了,死去的人白死了!”


本贴最后一次由标致505修改于2015-05-18 00:03:29



本帖由 标致5052015-05-17 23:19:58发表


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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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bianqiang1232015-05-17 23:46:24发表


小站也要开展“新文革”运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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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人盼着再来场“文革”?



本帖由 左岸2015-05-17 23:26:58发表


希望李老师也注意用词,轻易不要往文革上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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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老普2015-05-18 00:02:51发表


主要是怕把老普和老郑被气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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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别动不动就扣帽子!-_-#


本贴最后一次由标致505修改于2015-05-17 23:36:35



本帖由 标致5052015-05-17 23:30:50发表


呵呵,拙文是用词最平和,相对最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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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老普2015-05-18 00:01:36发表


好;说的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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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秋阳2015-05-17 13:20:53发表


道理充分的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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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由 随手2015-05-17 12:00:01发表


环球时报:“凿船党”集中猛攻英雄形象 为无赖奸臣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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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时期以来,一些人热衷于消解英雄以及一切正能量的偶像,而且据说这个“市场”很好。于是乎就诞生了一个党——“凿船党”,他们每天寻寻觅觅,敲敲打打,看见正面的东西就上去凿几下子,而且每每有所斩获,用着放大镜在英雄身上发现了一些瑕疵,他们极力将其放大。慢慢地,一些英雄的形象开始坍塌。
被他们忽略了的常识是,我们的正能量偶像,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被符号化了。每一个时代都有英雄出现,除了他们做出了我们普通人做不到的壮举,还承载着我们对更高尚完美人生梦想的企盼。他们表现出来的精神品质超越了时空,具有永恒的价值,给世人以激励。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些英雄原初的面貌已经模糊的情况也出现过。关于大禹是一条虫还是一个人的讨论,都出现了。但因为英雄承载着那个特定时代的精神内涵和高度,他们是伟大人类不可或缺的文明向度的标杆。没有他们,人类就活得卑微和浅薄。他们有些活得长久,有些活得短暂,他们活成了中华民族主流价值的符号。
这些“凿船党”采用了所谓“扒真相”的办法,来逐一消解这些宝贵的符号,他们常常通过挖掘一些枝节上的“真实”来颠覆整体的英雄形象。从刘胡兰、董存瑞、黄继光、雷锋、狼牙山五壮士一直到邱少云。具体的符号被糟蹋了一遍,他们开始糟蹋“英雄”概念。
他们甚至把传播美德的故事说成是撒谎的训练,说中小学教材充满了谎言。一些人请专家讲课、讨论,在互联网上唾沫横飞,指手画脚,形成了对正能量载体的围攻之势。载体没有了,那些符号,也岌岌可危。
这些人在消解正能量符号的同时,大张旗鼓地给负能量符号“平反”。一些无赖、奸臣、民族败类等等,反而迎来了自己的好日子。西门庆、秦桧、袁世凯……为这些人“正名”的书可以出版了,传记片可以公映了。终于,人民也“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历史”。
在这个思潮的裹挟下,很多人不知不觉就成了受害者或帮凶。很多人把油嘴滑舌、调侃搞笑当成习惯,很多人把亵渎神圣、消解正经当作时髦。他们逐步培育出了自己的固定受众群体。这个“市场”反过来又促进了这股风气的进一步扩散,甚至像雾霾一样经常遮蔽了蓝天。
类似的场景曾在苏联出现过,当时他们叫作“公开化”运动。通过所谓的“解密历史真相”让苏联普通民众有机会了解到种种细节性的秘密,很多英雄和正能量符号因此被拆毁消解。当人们发现此前深信不疑的东西竟然全是“骗人”的,过去的信仰就崩溃了。而且不少人有个毛病,往往只要跟主流的不一样,就容易相信是真实的。他们没有想到,这种所谓的真相往往是不靠谱的编造和篡改。
英雄形象经过时代的洗礼之后,已经是本体的一种升华,形成了一个新的客体。这个客体身上承载着每一个民族甚至全人类的精神财富,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一点,守护好这笔财富。



本帖由 bianqiang1232015-05-16 23:40:03发表


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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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普、老郑等积极维护历史真相的老同志们点赞!



本帖由 火箭人2015-05-16 23:21:17发表


赞同、支持老普兄!洪振快等是“凿船党”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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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贴最后一次由三虎修改于2015-05-16 23:05:30



本帖由 三虎2015-05-16 23:04:47发表


李定凯教授评郭梅二人遭起诉案:世道真的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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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定凯教授评郭梅二人遭起诉案:世道真的变了

2015-05-13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李定凯


说世道与世治

——写在黄钟、洪振快诉梅新育、郭松民案开庭之前



  2013年8月27日,网民张某在新浪微博造谣:“狼牙山五壮士实际上是几个土八路,当年逃到狼牙山一带后,用手中的枪欺压当地村民,致当地村民不满。后来村民将这5个人的行踪告诉日军,又引导这5个人向绝路方向逃跑”,污蔑八路军和根据地群众,抹黑抗日英雄,为日寇张目。广州越秀警方于29日将张某抓获。经审查,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张某不服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向广州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广州警方于2013年10月30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处罚决定。张某仍不服,诉至法院要求判决撤销处罚决定并赔偿。2014年2月13日,广州越秀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时任《炎黄春秋》执行主编的洪振快认为:“(广州)警方如何判定历史上的事是否是谣言?”并撰写了《“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以下简称《细节》),发表于《炎黄春秋》2013年第11期(张某在诉至法院时把洪振快的文章当作证据之一)。该文刻意回避八路军五壮士在狼牙山阻击日寇,掩护部队、八路军机关和群众转移,最后宁死不屈跳崖牺牲、受伤的英雄壮举,而以种种“细节”、“证据”为名,质疑狼牙山五壮士事迹的真实性,妄图在读者中造成“狼牙山五壮士”只不过是一个前后矛盾百出、不能自圆其说的编出来的“故事”的印象,达到颠覆“狼牙山五壮士”这个“被编入小学语文课本并沿用数十年”,“尽人皆知”的“官方版本”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同时从侧面为谣言制造者张某辩护。

  学者梅新育看了洪振快的文章,出离愤怒,在微博中斥责道:“《炎黄春秋》的这些编辑和作者是些什么心肠啊?打仗的时候都不能拔个萝卜吃?说这样的作者和编辑属狗娘养的是不是太客气了?”

  退役空军军官、著名时评人郭松民支持梅新育的观点,在转发梅新育微博时大声疾呼:“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不动这帮狗娘养的就是笑话!”

  时任《炎黄春秋》的另一个执行主编黄钟和洪振快对遭到梅、郭的痛斥和痛骂恼羞成怒,以梅新育和郭松民骂他们“狗娘养的”为借口,将梅、郭二人分别诉至丰台区和海淀区人民法院。

  2014年5月26日,丰台区人民法院通知梅新育,要给他寄送材料,6月3号开庭。5月28日,郭松民接到海淀区人民法院传票,通知6月4日开庭。这两个法院好像商量好了似的,一前一后,很默契。与此同时,洪振快兴奋不已,发微博得意洋洋地宣称:“起诉梅新育、郭松民,终于等来开庭!”“起诉原因为梅、郭二人在微博上公开侮辱,为维护公民受到宪法、民法等保护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个人权利。”“在法治社会,法律确定了每个人行为的底线,任何人都必须守法,没有逾越法律的特权。”

  大概“6.4”这个时间太敏感,或者主持正义声援梅、郭的网友势力太强大,后来丰台法院和海淀法院又像商量好似的,把预定的开庭取消了。

  将近一年来,人们以为这件事就寿终正寝了。不料,到了今年5月5日,梅新育和郭松民又分别接到丰台区法院和海淀区法院关于《炎黄春秋》原执行主编黄钟和洪振快起诉他们侵犯名誉权的开庭通知。该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引起舆论哗然。

  拖了将近一年的旧案老账被重新翻将出来,是因为洪振快、黄钟坚持起诉,两个法院不得不重新开庭,还是两个法院本身坚持“法律至上”、“执法必严”,要给原告、被告、案外群众一个说法?网民不得而知。

  总之,“狗娘养的”四个字已经闹得满国风雨,“狼牙山五壮士”的“人格尊严”和“个人权利”反倒被淡化了。这真是一桩怪案!




  从《细节》事件,笔者深感如今的世道真的变了,变得让人认不清它的面目,摸不透它的脾气。

  首先是常理常法已经不管用了,老百姓从早上睁开眼睛到晚上上床打呼,都必须小心翼翼,防止一不小心说了哪句话,做了哪件事,说不定会摊上官司。古往今来,如果一条狗无故咬了人,周围的人本可以喝退那条狗,或者踢牠一脚,或者竟可捡起砖头瓦块木棒之类的物件朝那条狗打将过去。这是千百年来在老百姓看来是约定俗成的天经地义的道理,不需要什么官府的律条许可。如今这一条行不通了。狗咬人可以不究,人骂狗、打狗反倒可能吃官司。广州的张某造谣,狂犬吠日,亵渎为抗日而牺牲和受伤的八路军战士,受到公安机关的追究和惩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中国人不会站在张某一边向广州公安机关叫板。可是《炎黄春秋》和它的执行主编洪振快、黄钟却不然,他们竟写出文章,不惜引用当年“皇军”的“战报”做依据,堂而皇之地登出来,为张某鸣冤叫屈。这不是汉奸行为么?洪振快们如此明目张胆地侮辱中国人民的感情,稍有血性的中华儿女怎可忍受?梅新育、郭松民气愤不过,在微博上骂了他们一句“狗娘养的”,却被黄钟、洪振快恶人先告状告上法庭。法庭不但不认为黄、洪二人是在无理取闹,拒绝受理,反而一次、再次传唤梅新育、郭松民到庭受审,真乃为虎作伥也!

  人们从此案还可以看到,中国人民在劳动和斗争中长期形成的抑恶扬善的传统价值观已经被如今的一帮“法律党”彻底颠覆了。“走狗”、“狗腿子”、“狗汉奸”、“狗仗人势”、“狗眼看人低”、“狗杂种”、“狗日的”等等词汇,不仅在老百姓的口头语言中,而且在更广泛的政治语言、文学语言、戏曲和电影语言中,都是不乏出现的。善良的人用这些语言贬低、嘲笑、痛斥那些为非作歹,出卖国家、民族和人民利益的败类,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文学作品历来有“文”、“野”之分,但“文野”之分,不一定就是高下之分,更不是“合法”与“违法”之分。如果《水浒传》里李逵说的话和吴用说的话一样文绉绉的,那就不是李逵的性格了。李逵惟其“粗”,读者才喜欢他。有一种文风叫“嬉笑怒骂”,其中就有一个“骂”字。正是有了对坏人坏事的“骂”,“骂”得坏人坏事抬不起头来,善良的人们感情愿望的表达才能充分,社会良序公德才能建立起来。从逻辑上说,人们骂坏人为“狗”不为过,坏人是从他娘肚子里生出来的,那么对坏人骂一句“狗娘养的”也说得通。梅新育、郭松民出于维护抗日英雄的名誉,伸张中国人民的正义,骂了《细节》作者和编辑们一句“狗娘养的”,怎么说也算不上犯法吧,犯得上丰台法院和海淀法院兴师动众,非要启动法律公器,传唤梅、郭二人对簿公堂不可吗?

  《细节》事件还反映如今世道的另一种变化,就是文痞和讼棍合二为一。文痞和讼棍,历史上早已有之。不过过去的反动文人、文化流氓多活跃在文化领域,用笔墨为主子效劳,有的人还自视“清高”,自命“清流”,表面上和官家要有所区隔。讼棍的形象更糟糕,那是一批利用律法和公堂谋财害命的恶棍,就是文痞也要避之唯恐不及的。大约九十年前,中国文坛上有一个“新月派”,其中一个首领叫梁实秋,他在文学上反对阶级论,主张超阶级的人性论,对美英帝国主义文化崇拜得五体投地。当时主张文学阶级性的冯乃超先生写文章称梁实秋是“资本家的走狗”。梁实秋并没有因为冯乃超骂他是“资本家的走狗”而想到自己的“人格尊严”、“个人权利”受到侵犯去把冯乃超告上法庭,而是写了“我不生气”的文章进行反辩,至少显示他名教授的“气度”。接着鲁迅先生根据梁实秋的文章又写了《“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在梁实秋的“资本家的走狗”名号上,进一步加上了“丧家的”和“乏”两个定语。梁实秋也没有把鲁迅告上法庭。那时不同阵营的文人们就是这样打笔墨官司。如今世道变了!《炎黄春秋》洪振快、黄钟这些文痞们,颠倒历史、反毛反共反人民、替造谣者打掩护心虚气短,一旦遭到正义人士的迎头痛击就气急败坏,一纸诉状就告人家“违法”,立马摇身一变从“公知”变成了讼棍,好像法律就是他们的护身符。令人不解的是,如此文痞和讼棍的巧妙结合,时常还能收到奇效——经过“葫芦僧乱判葫芦案”,赢了官司,既在道义上洗白了自己,又把论敌置于“违法”境地,如此这般,何乐而不为!




  丰台法院和海淀法院受理黄钟和洪振快的诉状,往好里猜测,可能是想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确保社会的秩序、纪律和稳定,不让诸如“狗娘养的”一类“粗话”在社会上流行,破坏社会“和谐”。其实,此乃大谬也!

  治世之首要者,当行大“道”。共产党的大“道”是什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的大多数——工人、农民、其他一切劳动者(包括劳动知识分子)、人民子弟兵服务。行共产党的大“道“,就要维护共产党的“道统”——维护曾经遵循的革命理论、过往的革命历史、走过的革命道路、形成的革命传统等等,总之,是要维护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如果执法机关不去行这样的大道,行不好这样的大道,只去关注如何管住民众的嘴不许骂人,岂非舍本而求末?

  《炎黄春秋》是干什么的?“看他的过去,就知道他的现在;看他的过去和现在,就知道他的将来。”《炎黄春秋》副主编徐庆全说的很透彻:“我们杂志是有理论高度的——立宗确旨,悉为解构当局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也就是说,它是跟共产党的传统意识形态对着干的。长期以来,《炎黄春秋》采取传播谣言、歪曲事实、断章取义、混淆是非等各种恶劣手段,对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和人民群众的英勇革命和艰苦建设的历史大搞虚无主义,宣扬资产阶级的价值观,鼓吹走资本主义道路,遭到了爱国、爱民、爱党人士的严厉批判。这个事实,举国皆知。《细节》一文,就是《炎黄春秋》的黄钟、洪振快们大搞上述历史虚无主义一个具体行动。丰台法院、海淀法院的办案人员在接手处理黄钟、洪振快的诉状时,有没有研究和思考过他们和《炎黄春秋》的上述背景?人民法院是坚决反对和抵制他们解构共产党的意识形态,还是支持和纵容他们这么干?这是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依法办案,还是站在党和人民的对立面枉法办案的原则问题。

  治世之道还要讲公平。洪振快在通篇《细节》中,对狼牙山五壮士为国捐躯、流血负伤的英雄行为没有一句主动的褒扬话,而是从头到尾提出“在何处跳崖”——在棋盘陀顶峰还是棋盘陀顶峰附近的一个山包上,崖的高度是“万丈”还是“二十丈”,“跳崖是怎么跳的”——是纵身向下跳还是顺着崖壁溜,五壮士毙伤了多少敌人——八路军公布的数字与“日方提供的数字则不太一样”,“‘五壮士’是否拔了群众的萝卜”等等问题,形式好像在求证,实质则是在散布对狼牙山五壮士事迹的怀疑。如果说读者梅新育、郭松民在看了《细节》之后,骂了《细节》的作者和编辑属“狗娘养的”,侮辱了洪、黄二人的“人格尊严”和侵犯了他们的“个人权利”而要负“法律”责任,那么,洪、黄二人在一个全国发行、有国际影响的刊物上散布对狼牙上五壮士事迹的怀疑,为国捐躯的八路军班长马宝玉、战士胡德林、胡福才,为国负伤的副班长葛振林、战士宋学义的“人格尊严”和“个人权利”要不要保护?洪振快和黄钟要不要对损害五壮士的“人格尊严”和“个人权利”负法律责任?




  丰台区法院和海淀区法院受理黄钟、洪振快诉梅新育、郭松民两案开庭在即,庭审结果如何判决,笔者无法预测,也不想猜测。

  多年来,那些在网络和讲坛上大肆咒骂和污蔑人民领袖毛泽东,发表反共反社会主义言论的反动分子,如茅于轼、袁腾飞之流,尽管受到广大革命群众的批判和起诉,可是没有哪个“人民法院”给他们发过一张传票,动过他们一根毫毛。相反,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在微博上骂了乱批陆游诗“格律不对”的大学生关凯元是“汉奸”,被关凯元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告到海淀法院。2013年5月,海淀区法院判孔庆东败诉,公开道歉并赔偿(关凯元)精神抚慰金200元、给付公证费1000元。关凯元评论说:这“是给极左的一个打击”。

  另一方面,南京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吴晓平在《听我韶韶》栏目中公开对听观众说:“孔庆东今天之所以在全国有一些名气,完全是靠骂人骂出来的。”“(孔庆东)是教授,还是野兽,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吴晓平诬称孔庆东的名气“完全是靠骂人骂出来的”显然不合事实。孔教授的名气当然是靠他的学问和人品建立起来的,因为有他写的书和文章为证,有北京大学中文系师生对他的教学科研水准的评价为证。吴晓平指孔庆东是“叫兽”是不是骂人?孔庆东向海淀区法院诉吴晓平侵权。2014年12月,海淀区法院一审驳回了孔庆东的诉讼请求,就是说海淀区法院认可吴晓平利用南京广播电视台这个公共宣传机器对孔庆东进行恶意贬低和漫骂。孔庆东不服海淀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5月初,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孔庆东的上诉。该法院认为:从字义上及结合整个节目来看,“野兽”一词,正是表达对孔庆东作为知名教授公开发表一些公众认为欠缺理性认知并且话语粗俗与身份不符的质疑。“这是对教师道德素养以及高等教育现状担忧的强烈表露,而非对某个个人的人格尊严的恶意侵犯。”

  在我看来,同样性质的两个案子,关凯元告孔庆东胜诉,孔庆东告吴晓平败诉。两相比较,令人深思。这两个案子的判决,都是在以“法律”的名义打击孔庆东。为什么?还是关凯元说到了点子上:这“是给极左的一个打击”。

  丰台区法院、海淀区法院传唤梅新育、郭松民到庭受审,是不是也要“给极左的一个打击”呢?

  总之,我对现在的“法律”、“法院”之类的词汇是缺乏信心的,只能以“拭目以待”四个字结束这篇文字罢。



本帖由 老郑2015-05-17 14:31:09发表


诋毁抹黑英烈是摧毁民族精神高地的炮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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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郭松民的陈述:诋毁抹黑英烈是摧毁民族精神高地的炮弹

义勇军雁南飞啦 · 2015-05-13 · 来源:乌有之乡



请尊崇我们的英雄与先烈,

他们代表着这个国家最巍峨的精神丰碑,

他们传承了这个民族最伟大的精神魂魄。



   诋毁抹黑英烈是摧毁民族精神高地的炮弹
  ——有感于《郭松民在海淀区法院为狼牙山五壮士辩护时的最后陈述》



  5月12日,虚无抹黑狼牙山五壮士的《炎黄春秋》反诉郭松民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郭松民在原告赞同情况下当场拒绝调解提议,称“愿意打持久舆论战”。庭审结束后,网上再次掀起声势浩大的声援郭松民浪潮,正义声音在这场无硝烟的舆论战中明显占据上风。
  记得2013年,一位广州网民就曾因发布污蔑狼牙山五壮士的微博,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这一次,不管郭松民最后能够胜诉,质疑英烈甚至侮辱英烈的现象都令广大公众心寒。如郭松民在海淀区法院为狼牙山五壮士辩护时最后陈述中所指:黄钟、洪振快两人在《“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中,采用典型的炎黄春秋笔法,表面上看起来不偏不倚,但实际上却选择性的使用史料,使用“溜”“窜”、“滚”等贬损性的词汇,暗示狼牙山五壮士的两位幸存者葛振林、宋学义撒谎并违反群众纪律,五壮士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同日寇做生死搏斗的悲壮行为,在他们的笔下似乎成了一场类似化妆跳水的滑稽闹剧。其实,郭松民陈述中未提及的还有,洪振快对“狼牙山五壮士”提出“是跳崖还是溜崖”“有没有地雷”等疑问。这些问题看似疑问实则污蔑。
  几十年前为国捐躯的英烈竟需要有人站出来和污蔑者对质公堂,这种现象听起来似乎让人不可思议。但这种往革命烈士和民族英雄身上泼脏水,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也不是一个两个人了,更不是单纯的不懂事的恶作剧。当年苏联在解体之前,这种现象也曾出现过。比如,诽谤列宁是德国间谍,造谣卓娅烧的不是德军的马厩而是老百姓的房子才被老百姓送给德军处死的……今天,他们故伎重演,又把那一套拿到中国如法炮制。
  打开微博、论坛、博客,你时常能看到各式各样有关英烈的流言,五花八门,骇人听闻,公知大V用造死人谣的这种下作龌龊炒作手段,质疑抹黑历史上早有定论的英烈。从李大钊开始,一直到十八勇士、狼牙山五壮士、刘胡兰、江姐、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以及新中国成立后涌现的英雄模范人物,如雷锋、时传祥等,几乎无一人不遭到污蔑、诽谤,就连刺杀大汉奸的国民党女特工郑苹如、扑救山火的少年英雄赖宁也被抹黑。
  比如,被写入课本英勇壮举被天下人称颂的董存瑞惨遭抹黑,有人声称董存瑞炸碉堡是“推测出来的英雄故事”。一个认证为某教育基金会主席、某几所高校兼职教授、拥有百万粉丝的大V公知,把为了国家和民族解放事业坚韧不屈、慷慨就义死的江姐,抹黑成出卖色相出卖肉体的娼妓,“她每和一个男同学上床,就要求对方入党,闹得满城风雨……”。网络大V@作业本 曾在微博中说:“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最终食客们拒绝为半面熟买单,他们纷纷表示还是赖宁的烤肉较好”,公然将邱少云烈士比作“烧烤”。还有人将牺牲在朝鲜战场的毛岸英称作“蛋炒饭”。每年3月份左右,网上就会刮起一股质疑雷锋的妖风,质疑雷锋修车的照片为假、质疑雷锋的捐款为假,等等。
  如果再联系对毛主席、周总理等许许多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造谣、抹黑、攻击,同时公知大V又对几乎所有反动分子代表人物大唱赞歌,对侵略者和汉奸大加美化,对早有定论的反面人物如汪精卫、刘文彩、南霸天、周扒皮等大肆翻案,这就不能不让人问个为什么,由不得人们熟视无睹了。
  当年,美国中情局局长杜勒斯的“和平演变”讲话犹在耳畔,他们早就把所谓“颠覆的希望”寄托在社会主义国家下一代身上了。造谣抹黑我们英烈的人绝不是在调侃,而是自觉不自觉地明里暗里在接受敌对势力的指挥,和我们党、我们国家、我们民族打意识形态战争,妄图使用无中生有、颠倒黑白、胡搅蛮缠、“三人成虎”的战术加网络的技术,从精神上动摇、摧垮人民特别是青年对革命历史的热爱,对英雄人物的崇敬,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的自豪。
  抹黑英烈、虚无历史,说白了就是某些人和势力在和我们争夺下一代。对此,不得不警惕啊!当乐于助人、奉献社会的雷锋被他们抹黑了,于是我们见到了越来越多的冷漠孤僻、袖手旁观;当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董存瑞被他们恶搞了,于是我们见到了越来越多的明哲保身、见死不救;当甘于清贫、无私奉献的焦裕禄被他们丑化了,于是我们见到了越来越多的唯利是图、贪婪无耻……请想象一下我们的英烈全部被颠覆,民族精神高地全部沦陷后的场景吧,一切美好和高尚将不复存在,所有良知和秩序将荡然无存,这个国家伟大民族的复兴将被彻底打断,混乱和苦难必然会重新降临这片大地,并波及到我们每一个家庭。
  抗日烈士、爱国主义作家郁达夫说过:“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不幸的,一个有英雄却不知敬重爱惜的民族是不可救药的。”有一个国家已经为此付出过惨重代价了,在20年前他们在英雄被抹黑时刻没人站出来,10年后整个国家为此忏悔不迭并拼命弥补。这个国家就是前苏联。
  朋友们,请擦亮眼睛。每一条污蔑我们英雄的谎言,每一条诋毁我们先烈的谣言,都是摧毁我们民族精神高地的炮弹,都是意图毁灭我们美好生活的毒药。我们不能冷漠无视,更不能沦为阴谋者的帮凶。
  朋友们,请尊崇我们的英雄与先烈,他们代表着这个国家最巍峨的精神丰碑,他们传承了这个民族最伟大的精神魂魄,他们的品质指引着人们冲破险阻、不断前进,绝不能让他们用鲜血和生命代价凝结的硕果在我们手中毁于一旦。
  朋友们,为了我们的民族,为了这个国家不重蹈苏联的覆辙和噩梦,请赞同郭松民拒绝调解的做法,请支持他把“今天的庭审视为抗日战争在舆论战场的继续,坚持到底,打持久战”,请在你看到有人抹黑英烈时挺身而出。



本帖由 老郑2015-05-17 14:28:54发表


海外华人谈《炎黄》诉梅郭案和维护阵亡军人荣誉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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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华人:从加拿大社会看《炎黄》诉梅郭案

2015-05-13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徐向东

  今天,有朋友发来电邮,对最近北京海淀区法院和丰台区法院应《炎黄春秋》洪振快的要求,立案起诉梅新育和郭松民一事感到困惑。想听听我对此事的看法。

  此事起因于《炎黄春秋》副主编洪振快在《炎黄春秋》2013年第11期上发表对抗日战争期间狼牙山五壮士的事迹进行说三道四的长篇文章,题目是《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被梅新育和郭松民在微博上臭骂了一句引起的。洪振快要纠缠抗战期间为中国人不做亡国奴而舍生忘死,风歺露宿,挨饥忍渴在枪林弹雨中战斗的英雄故事的细节,是吃饱了撑得难受要无事找事还是另有动机在这里不去考究。这篇文章要讨论的是这起官司的社会影响。

  官司起因于洪振快在《炎黄春秋》的文章激起梅新育和郭松民的义愤,对洪振快臭骂了一句,洪振快认为他受宪法、民法保护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因此要起诉梅、郭两位。北京海淀区法院和丰台区法院应洪振快的要求在2014年立案。本来定于去年六月四号开庭,但因某种法庭沒有讲明的原因,法庭于开庭的前一天又突然宣布推迟。从此无声无息,直到11个月后,在2015年5月4号又突然通知梅新育和郭松民这个官司要在5月12和13号开庭。我认为产生这种官司的事虽小,却影响巨大。应朋友的要求,在这里对这个官司谈一些看法。

  先讲一下我在加拿大的见闻。加拿大是从英国在北美洲开拓的殖民地发展出来的国家,继承了英国的法治传统。加拿大的国家法定假日中有一个阵亡军人纪念日(在每年的11月11日),每年的这一天,首都渥太华和全国各地所有城市都会在烈士碑前举行隆重的纪念仪式。加拿大总理(即国家最高政治领导人)一定会出席渥太华的纪念仪式,但他不是这一天最重要的人物,这一天最重要的人物是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老兵,由这些老兵的代表发表纪念他们在战争中献出了生命的战友的讲话,还有阵亡军人的亲属也会发言,这一天的纪念仪式中阵亡军人的战友和亲属是主角,所有政府官员是配角。隆重举行这种仪式是为了在国民中保持为国捐躯的精神受到尊敬,给予烈士最崇高的荣誉。在阵亡军人纪念日前,很多加拿大人会在左胸心脏的位置的外衣上戴上一朵小红花,作为纪念阵亡军人的标志,这己成为加拿大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阵亡军人的事迹在加拿大是沒有人去质疑的,因为他们己经为国家献出了生命,对他们表示敬意还来不及,谁有资格对他们说三道四。至于战争期间阵亡军人故事的细节,是沒有人去寻根问底无事生非的,如果有人写象洪振快那样的文章,是会犯众怒被臭骂的,被骂的人也不会还厚着面皮去法院告骂他的人,法院会不会受理?我不知道,因为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大概加拿大还沒有敢触犯国家价值观的文人,换一种讲法:加拿大的文人都知道言论的边界。加拿大对言论也是有禁区的,对危害加拿大社会基本价值观,对会引发社会矛盾的言论是零容忍的。全世界所有民族都有人移居加拿大,为维护社会稳定团结,任何会引起种族歧视的言论都属于犯罪,是要上法庭的。例如,有人可以讲向东很坏,但他不可以讲中国人很坏,他讲中国人坏是属于种族歧视的言论,是犯法的,讲我一个人坏则是另一回事。在阵亡军人的故事中挑毛病算不算犯法,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叫缺德,在加拿大是会受到国骂的。如果为国捐躯的阵亡军人都不受尊敬,都可以被无聊文人随便说三道四,那在国家受到外敌入侵时谁还愿意上战场去为国捐躯呢?所以,维护阵亡军人的荣誉和尊严就是维护国家军队和国家安全的荣誉和尊严。

  在今日中国,有越来越多的事让人不可思议,洪振快对为国捐躯的阵亡军人说三道四被臭骂,竟敢告上法庭,而法院竟然受理,要维护洪振快凌辱国家烈士的“权利和尊严”。把这件事闹上法庭,好!全世界都要看看,北京的法官是要维护洪振快有动摇国本,侮辱国家英烈的“权利和尊严”,还是要维护为国捐躯的阵亡军人的荣誉和尊严,我们将拭目以待。


  一个虽移居海外却时刻关注祖国的老工人写于太平洋的彼岸。

   2015年5月8日星期五

本贴最后一次由老郑修改于2015-05-17 16:09:33



本帖由 老郑2015-05-17 14:25:44发表


王立华为郭松民辩护——审判庭虽小,审理的主题极大,关乎国家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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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华在法庭上为郭松民辩护时的慷慨陈词


  5月12日下午,黄钟和洪振快指控郭松民名誉侵权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解放军宣传系统退休干部王立华老师慷慨陈词,在现场做了非常激情非常精彩的发言。这是在昆仑策网发布的全文: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同志:
  
  黄钟和洪振快指控郭松民微博中“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不动这帮狗娘养的就是笑话”这个评论,是侵犯他们的名誉权。我方律师已经发表辩护意见,我再补充强调几点:
  
  第一,要以事实为依据。郭松民微博评论搞历史虚无主义的是“狗娘养的”,是泛指,没明确指出两个原告是“狗娘养的”。如果两个原告认定自己搞的就是历史虚无主义,而且要坚持搞下去,那些自己认定、社会公认是搞历史虚无主义的人,也公认他们两个是搞历史虚无主义的合法代表,他们才能成为诉讼主体。否则,原告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第二,要全面了解事实。黄钟和洪振快的名誉权是不是被侵犯了,不能只看是不是有人说他们是“狗娘养的”,必须了解直接原因,了解事实全过程和顺序。这些年来,一些势力包括这两人所在的《炎黄春秋》,肆意妖魔化共产党的历史,妖魔化人民领袖,丑化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已经到了丧尽天良、天怒人怨的程度。洪振快肆意妖魔化抗日英雄和先烈,是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已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13年8月29日,张姓网民发布信息称:“狼牙山五壮士实际上是几个土八路,当年逃到狼牙山一带后,用手中的枪欺压当地村民,致当地村民不满。后来村民将这5个人的行踪告诉日军,又引导这5个人向绝路方向逃跑”,广州市越秀警方将其抓获,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洪振快指责警方说:“越秀警方以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罪名直接抓人,这开了一个谈论历史有可能获罪被抓的先河。”公开表示对恶意造谣诽谤抗日英烈的支持态度,时隔不到10天,他又很快于9月9日发表文章《小学课本“狼牙山五壮士”有多处不实》,紧接着又写了《“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发表在《炎黄春秋》上,赤裸裸地玷辱和妖魔化狼牙山五壮士,公开高调支持把八路军、狼牙山五壮士说成欺压老百姓的坏人,把侵华日寇说成是为中国老百姓做主的正义之师,以只是“谈论历史”为那个违法网民开脱。由此,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广大党员和军队官兵对他们的极端愤怒,已经忍无可忍,评价这帮势力是“狗娘养的”具有社会广泛性和正义性,与他们的严重违法的恶行是直接因果关系,不能割裂开来认识对待。就如,看到罪犯在放肆的强奸妇女、抢劫财物、欺辱老弱、扒人祖坟,每一个有良知的公民应当见义勇为,进行道义声援和出手相助,用激烈的语言斥责震慑,甚至奋不顾身与歹徒进行生死博斗,不能认为见义勇为的人主动出口和出手是违法;就如,耗子过街,人人喊打,并非人类欺负弱小动物,而是被打的耗子祸害人类共同利益在先;就如,抗战时期八路军在战场上与日寇和汉奸作战,不但会骂他们是“狗娘养的”或者是“畜生”,还会尽最大力量从肉体上消灭他们,如果今天日寇的后代来中国告状,说八路军当年侵犯了他们的人权、名誉权,而且有中国亲历者的大量回忆史料为证,我们的法庭能支持吗?出现“狗娘养的”的一类愤怒评论,直接原因是洪振快等人利用在国内外影响很大的媒体,放肆地污辱先烈、妖魔化抗日民族英雄,这是本案不可分割的直接因果关系。郭松民等人是见义勇为的公民,应当受到审判的是洪振快等人,而不是奋不顾身站出来维护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的正义之士。

  第三,要尊重社会公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尊重社会公德。约定成俗的社会公德核心内容之一,是不能玷污为国牺牲的革命先烈,不能妖魔化为民族献身的民族英雄。而洪振快等人,恰恰在这方面丧失社会公德底线,肆无忌惮地解构和妖魔化几乎所有的人民群众公认的英雄模范,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和恶果,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今年是抗战胜利70周年,在全社会甚至全世界都在缅怀先烈和卫国英雄的时候,他们不但对肆意污辱妖魔化抗日英雄的行为没有丝毫悔改和道歉,还敢一再状告见义勇为的公民,如此嚣张行为太过分了!太超出善良人们的正常想象了!如此颠倒社会公德的现象,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都是罕见的!在这里,顺便向法庭转述当年狼牙山五壮士所在连连长的儿子、狼牙山红色文化研究会会长刘宏泉同志,代表狼牙山五壮士的后代和狼牙山红色文化研究会表明的态度:“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如果法律不公正,希望你们上诉,我和宋学义的儿子宋大保、葛振林的儿子葛长生,将赴北京二审出庭!”这些老人身体行动不便,这是今天没有到场的原因,他们得知出现如此离谱的情况,曾老泪横流地表示,将不惜一切、甚至豁出老命来捍卫父辈和先烈的名誉权。如果一个国家,连最底线的社会公德都保证不了,连自己的民族英雄都一一被妖魔化,而无人敢出来伸张正义,那就到了亡国的边缘了!如果一个社会,让那些肆意破坏社会公德的败类得到法律保护,让勇敢站出来维护社会公德的公民受到法律审判,这个社会一定是烂到极点了!如果一支军队,连自己先烈和英雄的荣誉都捍卫不了,任由邪恶势力肆意践踏污辱而不出手,谁还相信它能够履行保卫国家和人民的职责?谁还相信它与敌人打仗的战场上能打仗、打胜仗!如果一个政党,对妖魔化自己光荣历史的敌对势力持暧昧甚至支持态度,对跟着党打天下甚至流尽最后一滴血的忠诚战士受到污辱不管不问,对拍案而起舍身捍卫先烈和英雄名誉权的忠诚党员进行法庭审判,谁还能相信这个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还有谁不认为这个党是走在自杀的邪路上?还有谁会认为这个党没有背叛自己的性质和宗旨?还有谁不认为这个党已经彻底失去了执政的合法性?所以,提请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重视,在根本是非对错问题上不能搞颠倒了,否则广大共产党员不答应,人民群众不答应,人民军队官兵不答应,抗日先烈和英雄的后代也绝不答应!

  第四,要认清谁在侵犯名誉权。名誉权是什么?是依法享有的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狼牙山五壮士是著名抗日英雄,革命先烈和前辈,是中华民族舍生取义、壮烈殉国伟大精神的承载者,这是人民对他们的崇高荣誉的客观社会评价,他们的名誉权是不容亵渎的。而那些搞历史虚无主义势力,妖魔化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模范的人,大多数公民认为他们是不屑之徒,历史痞子,或者用“狗娘养的”那4个字评价。因为你洪振快是社会公众人物,必定有客观的社会评价,你个人可以依法接收享有,也可以依法不接收,但不影响社会对你进行客观评价。当你污辱先烈、污辱抗日英雄、污辱人民领袖、污辱一个8000多万人的大党带领人民创造的光荣历史时,就要想到全社会用相似的评价对待你,这是对你严重违法行为的最低限度合理反应,不存在侵犯名誉权的问题。如果法庭审判,恰恰要认定洪振快严重侵犯抗日英雄名誉权的违法行为,责令他们在中国的主要媒体上向全国人民道歉认错,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第五,人民法庭要站在国家和人民的立场上司法。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法庭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的重要部分,应当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应当遵循宪法原则。历史虚无主义不是什么学术研究思潮,而是一股与宪法原则直接对立的反共反人民的政治思想逆流。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和国家相关文件法规中明确指出,历史虚无主义的要害是企图否定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新中国历史,从根本上否定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地位和作用,进而否定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合法性。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的媒体也进行了不少批驳,历史虚无主义只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只能有利于敌对势力扳倒中国,不清除历史虚无主义,要想保持国家的稳定发展就是笑话。郭松民等人,是真诚呼应落实党和国家的号召,是群众中自发批评历史虚无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如何对待和审判他们,是检验对历史虚无主义持什么态度的重要试金石,将会激起极大的社会反应。希望法庭坚定地站在国家和人民立场上,慎重依法权衡这个大是大非问题,到底是以法律手段遏制历史虚无主义这股逆流,还是让法律与鼓吹历史虚无主义、妖魔化抗日英雄的人站在一起。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同志,这个审判厅虽小,只能容纳十几个人。但今天审理的主题极大,事关根本,事关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举世关注,万众瞩目,期待依法公正判决。
  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拭目以待!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下午

  (王立华,中共党员,人民军队老兵,昆仑策研究院副院长兼秘书长,郭松民委托代理人。本文整理时,补充了因时间等原因没在法庭上展开的内容)



本帖由 老郑2015-05-17 14:23:46发表


烈士保卫国家,谁来保卫烈士?——梅新育为狼牙山五壮士辩护的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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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保卫国家,谁来保卫烈士?

——梅新育先生为狼牙山五壮士辩护的最后陈述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各位朋友:
今天,站在这里,我的心情既有自豪,又有几分沉重;自豪的是我在为捍卫我们的英雄烈士而战,沉重的是我因此成为被告。
此时此刻,我站立的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庭,而包括这个法院在内的整个司法体系,包括司法体系在内的整个国家政权,整个国家从东亚病夫,到今天世界第二经济大国,这都是千百万英雄烈士奉献牺牲方才换取得来。新中国成立时共有300万名共产党员,但有名有姓可查的党员烈士已达370万人。直到八十年代,整个国家已经全面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西藏军区副司令员仍然活活累死在边防线上,我父母老领导的女婿仍然牺牲在南海一线。对于烈士英雄,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敬仰尊崇,没有权力轻薄侮辱,任何抹黑侮辱烈士英雄的言行都应当受到谴责和依法惩处。
历史就是我们的信仰,英雄就是我们的楷模,更何况我们今天生存的世界并不太平!
然而,现实是怎样的呢?现实是有那么一些人,二三十年如一日致力于抹黑我们的英雄,抹黑我们的历史,已经突破了人性的一切底线!
烈士保卫国家,谁来保卫烈士?
我们,我们责无旁贷。
正因为如此,我才对原告春秋笔法轻薄抹黑烈士的行为无法容忍,行使了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的言论自由权力,实践了宪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倡导爱国公德、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精神。为此被告上法庭,这是我的光荣,我将继续为维护我们的英雄、维护我们的历史而战。
最后,向各位法官、陪审员、各位朋友致谢,尤其要感谢洪振快、黄钟二位先生。因为每个正常男儿内心深处都藏着为国家效命沙场的梦想,我此生上阵无望,感谢洪先生和黄先生创造这个机会,让我能够为保卫烈士而战!
谢谢!

2015年5月13日于丰台法院



本帖由 老郑2015-05-17 14:20:02发表


郭松民在海淀法院为狼牙山五壮士辩护时的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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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松民在海淀法院为狼牙山五壮士辩护时的最后陈述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各位朋友:

首先,感谢炎黄春秋和黄钟、洪振快两位先生,由于你们的盛情指控,使我能够有机会站在这里澄清事实并表明自己的观点。我要说的是,在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的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的2015年,作为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中校,能够为保卫抗日英雄狼牙山五壮士的荣誉而成为被告,令我深感自豪!

其次,我要谈一点法律问题。原告黄钟、洪振快先生指控我2013年11月23日在微博上侮辱了他们,但请审判长注意,我那条微博的原文是:“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不动这帮狗娘养的就是笑话!”很明显,即便这里存在所谓“侮辱”,也是指向那些搞历史虚无主义的人。黄先生、洪先生愿意承认自己是搞历史虚无主义的人吗?我想他们不会承认。既然如此,那他们为什么又会如此确信“狗娘养的”指的就是他们呢?

进一步说,我和梅新育先生都是转发鲍迪克先生的微博,而鲍迪克先生微博的标题是【炎黄春秋:狼牙山五壮士曾拔过群众的萝卜】,我转发时所流露出的愤怒,很明确的是指向作为一个法人的炎黄春秋杂志社的,换言之黄、洪两位先生并不是适格的原告,坐在原告席上的应该是炎黄春秋的法人代表。

那么,我为什么会对炎黄春秋如此出离愤怒?也请允许我解释一下。因为在我看来,炎黄春秋就是搞历史虚无主义的大本营。在这方面,炎黄春秋可谓20余年如一日,抽丝剥茧、细致入微地解构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及其主要缔造者毛泽东在革命、建国、工业化以及保家卫国战争中所建立的一系列历史功勋。具体操作手段就是“用细节否定本质”,借一些当事人在年代久远后回忆或讲述的偏差,以及出于个人立场的偏见来否定历史的大是大非。

就以黄、洪两位先生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为例,他们采用的就是典型的炎黄春秋笔法,表面上看起来不偏不倚,但实际上却选择性的使用史料,使用“溜”“窜”、“滚”等贬损性的词汇,暗示狼牙山五壮士的两位幸存者葛振林、宋学义撒谎并违反群众纪律,五壮士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同日寇做生死搏斗的悲壮行为,在他们的笔下似乎成了一场类似化妆跳水的滑稽闹剧——请问,这难道不是对革命先烈和抗日英雄的最大侮辱吗?

审判长、陪审员、各位朋友,我曾是一名革命军人,不到18岁就放弃了高考的机会,投身人民空军。我在青少年时代受到的教育和在解放军中服役的经历,使我深深的敬仰包括狼牙山五壮士在内的所有革命先烈。我认为,正是有了他们的牺牲,才有了我们今天和平安宁的幸福生活,但他们在炎黄春秋一类媒体和一些无良文人的口中笔下,革命先烈们却得不到丝毫的尊重,反而成为质疑、调侃、侮辱的对象,这使我深感悲愤!我深深的感到,日本鬼子虽然被赶走了,但汉奸仍然存在,他们掌握了许多舆论阵地,我们不得不为保卫抗日英雄的荣誉继续斗争!

抗日战争胜利了,但抗日战争并没有结束!

如果有人问我:假如你预见到这次庭审,你好还会转评那条给你带来麻烦的微博吗?我将回答:会的,我是一个老兵。如果我选择视而不见,我会认为自己是一个逃兵。

今天的庭审可以被视为抗日战争在舆论战场的继续,我会坚持到底,也愿意打持久战。

对这场特殊的战争,我有必胜的信心,因为绝大多数中国人,都会站在我们一边!

谢谢审判长,谢谢陪审员,也谢谢各位朋友!



郭松民
2015年5月12日 于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51法庭



本帖由 老郑2015-05-17 14:17:09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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